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民事审前程序与法院附设ADR的一般性理论
一、民事审前程序的基础理论
(一)民事审前程序的定义
(二)民事审前程序的功能
二、法院附设ADR的基础理论
(一)法院附设ADR的定义
(二)法院附设ADR的特征
三、民事审前程序与法院附设ADR关系的一般解析
(一)民事审前程序与法院附设ADR的关联性
(二)民事审前程序与法院附设ADR的互补性
四、民事审前程序引入法院附设ADR机制的域外考察
(一)英国民事审前程序及法院附设ADR的立法
(二)美国民事审前程序及法院附设ADR的立法
(三)德国民事审前程序及法院附设ADR的立法
(四)日本民事审前程序及法院附设ADR的立法
(五)四国法院附设ADR的综合评析
第二章 我国现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现状及改革背景
一、我国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历程
二、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法律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三、我国法院附设ADR制度的法律规定
四、我国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缺陷与不足
(一)民事审前程序缺乏独立性
(二)审前程序过多地强调法院职权
(三)审前程序中对法院附设ADR的构建缺乏系统性
五、我国进行法院附设ADR机制改革的可行性
(一)大力支持的政治环境
(二)“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三)“无讼”的文化传统的需求
(四)法院观念的转变
(五)我国具有构建法院附设ADR机制的人力资源
第三章 构建中国法院附设ADR制度体系的设想
一、构建中国法院附设ADR制度体系应遵循的理念
(一)树立多元化解决纠纷的理念
(二)在公正与效益之间进行制衡
(三)符合社会民主的心理
二、对我国法院附设ADR制度体系改革的建议
(一)明确司法ADR的适用范围
(二)明确司法ADR的启动方式
(三)明确中立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行为规范
(四)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明确规定审理期限
(六)明确再审程序启动条件
(七)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
三、建立法院附设ADR相关配套机制
(一)法院附设ADR的司法审查确认制度
(二)法院附设ADR的救济制度
(三)对参加法院附设ADR程序的中立人定期培训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