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二)与远程取证相关的计算机技术及网络协议简介
二、审判实务中相关案例调研分析
(一)案例数据收集与统计分析
1.数据来源
2.案例受理法院的地域分布
3.磊若公司获得赔偿的比例
4.磊若公司所诉被侵权软件版本统计
5.第一被告抗辩网站服务器由第三方管理控制的案件统计
(二)法院对远程取证证明效力的三种不同认定方式
1.以“高度盖然性”为理由认可其具有证明效力
2.以“反馈结果不具有确定性、唯一性”为理由否定其证明效力
3.以“反馈信息不代表软件程序及文档”为理由否定其证明效力
三、远程取证具有证明效力的理论与实证分析
(一)证据制度中的相关理论
1.证据能力
2.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3.证明责任的分配
(二)远程取证具有证明效力的实证分析
1.远程取证所获反馈信息具有证据能力
2.远程取证所获反馈信息可以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3.在确定高度盖然性的前提下,证明责任转移至被告一方
4.技术鉴定并非认定“实质性相似”的唯一手段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
四、有关远程取证证明效力的司法和制度建议
(一)司法建议
(二)制度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