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研究
【6h】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的现状

1.3 研究的意义

1.4 研究的内容

1.5 研究的方法

1.6 主要的创新

2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的基础理论

2.1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的概念

2.2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的类型

2.2.1 依照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的主体进行的划分

2.2.2 依照使用许可方式进行的划分

2.2.3 依照合同解除权发生依据进行的划分

2.2.4 依照商标的种类进行的划分

2.3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的价值

2.3.1 对于双方当事人的价值

2.3.2 对于第三方的价值

2.3.3 对于社会的价值

2.4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的法律适用

2.4.1 合同法规范依据

2.4.2 商标法规范依据

2.4.3 经济法规范依据

3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的条件

3.1 协议解除的条件

3.1.1 协议解除的主体合法

3.1.2 协议解除中的意思表示符合要求

3.1.3 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2 单方解除的条件

3.2.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3.2.2 预期违约

3.2.3 合同迟延履行

3.2.4 其他根本违约行为

3.3 司法解除的条件

3.3.1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约定事项违法

3.3.2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继续履行事实上已经不能

3.4 我国法定条件之检视

3.4.1 我国法定条件之规定

3.4.2 我国法定条件之不足

3.4.3 我国法定条件之完善

4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的程序

4.1 协议解除程序

4.1.1 协议解除的一般程序

4.1.2 协议解除的特别程序

4.2 单方解除程序

4.2.1 单方解除的形式

4.2.2 单方解除的行使期限

4.2.3 单方解除的救济

4.3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的备案

4.3.1 许可合同解除备案之原因

4.3.2 许可合同解除备案之程序

4.3.3 商标许可合同解除备案之效力

4.4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之检视

4.4.1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及不足

4.4.2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之完善

5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5.1 合同期间商誉的归属

5.1.1 以人格权为视角的商誉归属

5.1.2 以财产权为视角的商誉归属

5.1.3 知识产权视角下商誉的归属

5.2 合同期间关联商业标识的归属

5.2.1 商品包装、装潢的归属

5.2.2 商品广告语的归属

5.3 民事责任的承担

5.3.1 “恢复原状”是否适用

5.3.2 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5.3.3 违约金责任的承担

5.4 我国相关法律规范之探讨

5.4.1 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及其不足

5.4.2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之完善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

展开▼

摘要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是指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时解除,能保障合同当事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予第三人新的缔约机会。其在实际的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受到合同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的规制。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的条件主要分为协议解除条件、单方解除条件以及司法解除条件。协议解除条件包括:主体合法适格,意思表示符合条件,不损害公众利益。单方解除条件包括不可抗力,迟延履行,预期违约以及其他根本违约行为。司法解除条件包括:许可合同内容违法或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基础。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解除程序分为协议解除程序、单方解除程序以及解除后的备案制度。协议解除中包括对消费者的公示与对第三人的告知两种特殊程序。单方解除中解除权的行使期限需要缩短。此类合同解除后,应当及时向商标主管部门备案解除。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之后,商誉原则上应当归属于许可人。被许可人若能够获得独立于许可人的商誉,此商誉应当归属于被许可人。商品包装、装潢以及广告语的归属原则应当与商誉的归属原则一致。在责任的承担方式上适用“恢复原状”。违约人的赔偿范围包括合同缔结过程中的支出费用,合同正常履行可以获得的利润、商标使用费,缔结合同过程中的准备支出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