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我国土壤污染侵权的认定及对策研究
【6h】

我国土壤污染侵权的认定及对策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第一个书签之前

第一章 土壤污染侵权界定

第二节 土壤污染侵权的特点

第三节 土壤污染侵权的类型

第二章 土壤污染侵权的现状

一、土壤污染侵权现象严重

二、土壤污染侵权纠纷成诉极少

第二节 土壤污染侵权相关立法过于分散

第三章 土壤污染侵权的认定

第一节 土壤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侵权行为

二、损害事实

三、因果关系

第二节 土壤污染侵权认定在立法和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门立法缺位

二、专门的土壤污染司法鉴定机制不健全

三、举证责任适用不明

四、责任主体、责任承担方式难以落实

第四章 域外土壤污染侵权认定的立法考察及其借鉴

第一节 部分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认定土壤污染侵权的立法考察

一、美国

二、日本

三、我国台湾地区

第二节 启示与借鉴

一、专门立法已成为主流

二、必须建立严格的土壤污染侵权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章 解决我国土壤污染侵权认定问题的对策

第一节 进一步加快和完善立法

一、加快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

二、完善土壤污染认定标准及配套措施制度

第二节 建立、健全专门的土壤污染司法鉴定机制

第三节 进一步明确举证责任分配

一、土壤污染侵权行为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必要性

二、我国关于土壤污染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

第四节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承担

一、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承担主体

三、落实责任承担方式

结 语

展开▼

摘要

土壤污染侵权是指因产业活动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通过“土壤”这一媒介,对他人的人身权益及财产权益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我国土壤污染侵权的现状表现为侵权现状严重而侵权纠纷成诉极少以及土壤污染侵权的立法过于分散。对于土壤污染侵权的认定,应紧扣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这三大构成要件,其中侵权行为的认定不以违法性和主观过错为要件,损害事实包括现实损害和潜在危险,相当因果关系说和因果关系推定说是认定因果关系的理论基础。同时,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务中存在的专门立法缺位,专门的土壤污染司法鉴定机制不健全,举证责任适用不明,责任主体、责任承担方式难以落实等问题,学习借鉴美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认定和防治土壤污染侵权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加快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完善土壤污染认定标准及配套制度,健全专门的土壤污染司法鉴定机制,进一步明确认定土壤污染侵权行为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必要性,并将此原则适用于司法实务之中,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侵权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承担方式,以期救济受害人的合法权利,更好的遏制土壤污染侵权行为。

著录项

  • 作者

    熊雪姣;

  • 作者单位

    江苏大学;

  • 授予单位 江苏大学;
  • 学科 法律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胡良荣;
  • 年度 2018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中国文学;
  • 关键词

    土壤; 污染侵权;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