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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担保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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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述评

1.3.1 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1.3.2 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1.3.2 对已有研究的评述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第二章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担保模式基本理论问题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2.1.2 信贷

2.1.3 担保

2.2 信贷担保的经济学基本理论

2.2.1 风险转嫁理论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2.2.3 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理论

2.3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抵(质)押担保模式研究

3.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模式

3.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概念

3.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模式分类

3.2 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权质押担保模式

3.2.1 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权质押担保模式的概念

3.2.2 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

3.3 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担保模式

3.3.1 林权抵押的概念

3.3.2 林权抵押的特征

3.4 对新沂市农村商业银行“一权一房”抵押担保模式的考察

3.4.1 运行特点

3.4.2 实践成果

3.4.3 操作流程

3.4.4 实施评价

3.5 本章小节

第四章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保证担保贷款模式研究

4.1 自然人担保模式分析

4.1.1 自然人担保模式的概念

4.1.2 自然人担保模式的特点

4.2 农户联保贷款模式分析

4.2.1 农户联保贷款及延伸产品

4.2.2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联保贷款模式运行启发

4.3 龙头企业担保模式

4.3.1 龙头企业担保模式概念

4.3.2 龙头企业担保模式运作流程

4.3.3 统贷统还模式运作流程

4.3.4 订单质押模式

4.3.5 三种模式的对比

4.3.6 对龙头企业担保模式的评价

4.4 农村担保机构担保模式

4.4.1 农村担保机构概述

4.4.2 农村政策性担保机构

4.4.3 农村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

4.4.4 农村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

4.4.5 三种农村担保机构担保模式的比较

4.5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完善建议

5.1 创新担保主体及担保物

5.2 完善自然人担保模式

5.3 完善机构担保机制

5.4 借鉴“一权一房”做法

5.5 加快农村(居民)信用评级制度的建设

5.6 开展农村(居民)诚信教育

5.7 本章小结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6.1 本研究结论

6.2 本研究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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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农村金融体系,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担保模式各异,担保体系仍不完善。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广大农村经济主体信贷需求,农村信贷呈现供需现状“有钱的贷不出,用钱的贷不到”的“两难”困境,信贷困境成为了制约我国农村经济稳定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因此,如何完善和推广适应当前农村金融信贷现实的信贷担保模式,对症下药的有效缓解农户与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困境,以产生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文从研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担保模式出发,分四章介绍我国农村中小机构信贷担保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分析新沂市农商行“一权一房”担保制度,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借鉴对策。
  本文首先介绍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担保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而分类研究了抵(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各类具体担保模式,最后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担保模式的改进完善提出了建议:
  一是完善机构担保机制。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民间资本融入集中,为其发展注入活力和动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担保机构的辅导、人员的培训,完善机制的建立,提升担保水平。当地的龙头企业,政府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让其多支持信用良好的农户办贷款,形成合力,达到互利双赢局面。加大农村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发,不断对市场中未有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填补,巩固最基本的信贷担保渠道。风险保证金的存在在某一程度上对违约贷款所需要的成本提供支持,也会提高担保机构的积极性,这种制度应进一步加强完善;三种担保机构要相互融合相互借鉴相互补充,不但丰富农村适合农村发展的多元化的可操作的信用担保体系。
  二是完善自然人担保模式,杜绝人情担保、无效担保、行政担保、无效担保。
  三是借鉴新沂市农商行“一权一房”特色做法,按照“地随房走”的办法解决集体宅基地不能抵押的难题,有无争议农村住房权证或承包土地经营权证明,提供必要其他证明材料,凭以办理抵质押贷款手续。承包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由所辖镇级土地流转中心负责审查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协调双方确定权利价值,办理质押物登记管理工作。
  四是建议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加入农村自然人和法人的信用信息,让农民讲信用,个体法人不失去信用,社区强信用等,对姓名、学历、婚姻、健康、居住稳定性、有无不良嗜好、农业收入占比、非农占比、家庭劳动力情况,还款意愿等真实表示,确立以讲信用为信贷担保的核心条件。
  五是围绕社区或农户金融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服务。深入社区之中,贴近百姓,向居民讲解普及与其相关的金融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解释金融词汇,增强百姓的金融意识,尤其强调金融守信的重要性,在百姓中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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