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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介入未成年人监护领域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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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摘要

前言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和由来

二、研究背景与现状

三、研究内容与结构

第一章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惨痛案例给我们的警醒

一、监护人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恶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二、监护人逃避监护责任,不履行相关义务

三、监护人丧失监护行为能力,监护人无力履行

第二节 未成年人监护实践中的问题

一、未成年人监护立法规范存在诸多缺陷

二、未成年人监护中公权力缺失严重

三、责任追究和惩治力度不够

第二章 检察机关介入未成年人监护的理论和实践分析

第一节 国家监护理论是检察权介入的法理依据

一、未成年人国家监护的概念

二、国外关于未成年人国家监护的规定

三、构建我国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制度的总体构想

第二节 检察权介入未成年人监护的可行性分析

一、检察机关介入未成年人监护领域的法律依据

二、检察机关介入未成年人监护领域的现实可行性

三、目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检察机关介入未成年人监护领域的制度设计

第一节 拓展对侵犯未成年人监护权益的检察调查

一、在检察环节及时对未成年人监护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二、扩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情况检察调查内容

三、优化未成年人权益检察调查力量的配置

第二节 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监护领域履职方式

一、督促有关机构履行社会保护职责

二、支持提起监护人变更之诉

三、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应把握的原则

第三节 检察机关内部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整合

一、由未检机构统筹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权益保护等职能

二、其他部门应开展前期调查并向未检机构移送线索

三、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无缝衔接工作模式

第四节 检察机关介入的外围保障

一、明确检察机关介入监护工作的依据

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辅助体系

三、自上而下设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机构

四、完善未成年检察人才培养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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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的关怀、爱护,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无论是对一个家庭出于亲情本能、还是对一个社会出于发展需要,都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监护制度就是落实对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一种制度设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的存在、人际的交往以及一系列的社会关系都在发生剧烈的变化,一系列惨痛的案例让我们深刻反思,目前以家庭监护为主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亟需完善,特别是要强化对未成年人监护的国家干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是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者之一。现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授权检察机关在部分省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提起诉讼,这对检察机关介入未成年人监护领域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支撑。实践中,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纷争,也探索积极介入,发挥监督机关的作用。因此,检察机关无论是在未成年人监护介入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操作性方面均有条件进行探索。本文第一章主要分析了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现状和问题,通过现实的案例阐述完善未成年人监护的必要性;第二章从国家监护、检察权的属性角度论述检察权介入未成年人监护的理论基础,并分析了现实中的探索情况;第三章则从制度设计角度论述了检察权介入未成年人监护的具体途径、方式及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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