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恐怖犯罪的刑法立法趋势
第一节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法条分析
一、预备行为的实行化
二、明显的类型化思维
第二节 刑法对恐怖犯罪提前干预的规范趋势
第三节 预防刑法的发展
第二章 恐怖犯罪提前干预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第一节 恐怖犯罪提前干预的必要性
一、安全保障诉求的增加
二、刑法前置性保护的必要性
三、恐怖犯罪预备行为的危害
第二节 恐怖犯罪提前干预的合理性
一、预防目的的正当性
二、刑法谦抑性对提前干预的限制
第三章 由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二引发的问题
第一节 刑法保护早期化
一、刑法保护早期化的背景
二、刑法保护早期化的弊端
第二节 一百二十条之二可能带来的影响
一、对实体法的冲击
二、对程序法的冲击
第三节 主观擅断主义的入侵
一、法益抽象化
二、拟制行为的犯罪化
第四章 提前干预的范围界定
第一节 合理界定预防性刑法的范围
一、明确危险行为确定的标准
二、法益具体化
三、罪责客观化
第二节 严格遵循法治原则
第三节 提前干预的合宪性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东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