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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经济行政法制保障及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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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1.1论文的选题意义

1.2论文选题的依据

1.3论文的难点

第二章 我国民营经济行政立法的历程

2.1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民营经济的行政立法

2.2 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的行政立法

第三章 现阶段民营经济行政立法缺陷及原因分析

3.1立法背景

3.2 现阶段民营经济主要行政立法及特点

3.3现阶段民营经济行政立法的缺陷

3.4民营经济行政立法缺陷的原因

第四章 民营经济行政执法、司法救济存在的缺陷及原因分析

4.1民营经济行政执法的缺陷及原因分析

4.2民营经济司法救济的缺陷及原因分析

第五章 民营经济行政法制保障的趋势

5.1民营经济行政立法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

5.2民营经济行政管制向行政规制演进

5.3公用事业、公共服务业民营化趋势

5.4 民营经济权利救济趋势—非诉制度的广泛应用

5.5服务型政府的建立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A(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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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的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我国经济之所以能够持续高速的发展,私有制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一方面要重视私有制经济的作用,另一方面还要认清私有制经济存在的问题。在法制建设中也应该适应经济的发展。
  我国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已经历经四次修改,其中三次修宪涉及私营经济、私有财产:1988年修宪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9年修宪增加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修宪更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同时完善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宪法的修改从母法的角度明确了对私有制经济的态度。2005年2月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从“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金融支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素质提高”、“改进政府监管”、“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等方面规定了今后政府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讲行政手段对私营经济的影响日益完善,并影响着经济的总体发展。
  2008年金融风暴横扫世界,我国私营经济受到严重冲击,我国出口外向型企业受到了严重影响,面临着严峻的市场选择。与此同时我国政府也通过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手段保持经济总体平稳发展,中国政府也在通过扩大内需等手段来保持经济的平稳发展。我国能在危机中做到稳中有增,正是因为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能够迅速应对、迅速调整行政手段,来稳定经济。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行政法制体系尚存在不足,一方面市场体系仍未完善、法律保障体系仍未健全,尤其缺乏一个健全、完善的行政法制保障体系;另一方面,随着民营经济的成长,行政权力日趋多元化,一些组织能够行使一定的行政权力,这对传统行政法制关系形成冲击,使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活动方式、行政诉讼界限和范围中传统的行政法律关系都不可避免的需要更新完善。
  本文从法的运行入手,分析民营经济的行政法制保障及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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