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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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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0.1研究的背景

0.1.1失地农民群体呈现扩大化趋势

0.1.2农民失地后身份及生活状况落差巨大

0.2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立法实践及理论研究现状

0.3研究的意义和研究方法

0.3.1研究意义

0.3.2研究方法

第一章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立法的必要性

1.1改善失地农民的生存现状的需要

1.1.1失地农民权益多重受损

1.1.2失地农民面临诸多风险

1.1.3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低

1.2改变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立法滞后现状的需要

1.2.1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立法形式的现状及其不足

1.2.2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立法内容的现状及其不足

第二章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立法的理念和原则

2.1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理念

2.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原则

2.2.1依法规范原则

2.2.2因地制宜原则

2.2.3公平和效率统一原则

2.2.4权益保护与社会保障互立的原则

2.2.5与现行法律制度相衔接原则

2.2.6政府主导原则

第三章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

3.1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现行模式及其适宜性分析

3.1.1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适合失地农民

3.1.2不完整地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损害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

3.1.3专门针对失地农民设立社会保障体系不是理想的模式

3.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理想模式的选择

3.2.1社会保障政策是政府公共政策的要素之一

3.2.2政府主导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模式是政府主导型城市化的逻辑结果

3.2.3政府主导型社会保障模式符合统筹城乡发展战略

3.3政府主导型社会保障模式的建构及其配套改革措施

3.3.1失地农民政府主导型社会保障内容的构想

3.3.2失地农民政府主导型社会保障的配套改革措施

第四章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立法模式及立法架构

4.1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立法模式

4.1.1法律和特殊政策相结合的模式只能治标

4.1.2“三法”兼顾的立法模式

4.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立法架构

4.2.1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

4.2.2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门法

4.2.3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及补偿安置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五章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门法的制度设计

5.1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5.2建立多元的医疗保障制度

5.3完善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

5.4完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5.5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

5.6建立强有力的实施机构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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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立法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一是失地农民生存状态不佳,亟待改善,二是相关立法还十分落后,有待完善。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立法既要树立正确的理念,尊重人权,以人为本,同时也要把握合理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依法规范原则、因地制宜原则、公平和效率统一原则、与现行法律制度相衔接原则、政府主导原则。理论上,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模式可以包括三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选择地适用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专门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三种模式在实践中的适宜程度都不高,因此应选择一种理想的模式,即政府主导型的涵盖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从立法模式上看,目前采用的法律与特殊政策相结合的模式并不是合适的模式,因为这种模式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理想的立法模式是分别制定和完善三种层次的立法,第一层次是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第二层次是制定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专门法,第三层次是完善征地及补偿安置方面的法律。第二层次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建立强有力的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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