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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服务型监管方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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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绪论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第一章 “传统监管方式”的主要问题

1.1 问题辑要

1.1.1 行为问题:监管手段不规范

1.1.2 效果问题:监管治标不治本

1.1.3 效率问题:监管效能不明显

1.2 原因分析

1.2.1 监管理念未厘清

1.2.2 监管体制不健全

1.2.3 监管方法较单一

1.2.4 监管技术含量低

第二章 “服务型监管方式”的应运而生

2.1 经济社会发展呼唤“服务型监管方式”

2.1.1 “服务型监管方式”是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

2.1.2 “服务型监管方式”是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

2.1.3 “服务型监管方式”是保民生安全的有效手段

2.1.4 “服务型监管方式”是质监事业发展客观需要

2.2 基础理论创新催生“服务型监管方式”

2.2.1 服务型政府理论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2.2.3 新公共管理理论

第三章 “服务型监管方式”的主体内涵

3.1 概念与特点

3.1.1 概念

3.1.2 特点

3.2 基本要素

3.2.1 多元监管主体

3.2.2 三大服务对象

3.2.3 全程监管方式

3.2.4 三种监管方法

3.3 支撑体系

3.3.1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3.3.2 完备的技术标准体系

3.3.3 顺畅的行政监管体制

3.3.4 明晰的有限责任体系

第四章 “服务型监管方式”的运行机制

4.1 动力机制

4.1.1 思想革新是根本动力

4.1.2 机构改革是直接动力

4.1.3 财政转型是初始动力

4.2 工作机制

4.2.1 构建四化工作模式

4.2.2 探索三种工作方法

4.2.3 开展三大安全服务

4.3 保障机制

4.3.1 队伍建设是根本

4.3.2 技术支撑是关键

4.3.3 制度建设是重点

4.4 考评机制

4.4.1 确立服务型的考评方向

4.4.2 设立服务型的考评标准

4.4.3 建立服务型的考评方式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访谈调查提纲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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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当前政府理念转型和改革的当务之急。质监部门作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其监管方式、体制机制等的滞后已成为有效履职的“瓶颈”。频频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暴露出监管方式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质监部门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由“传统监管方式”向“服务型监管方式”转型,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科学有效、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监管体系,已成为亟须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
  调查显示,“传统监管方式”存在着治标不治本、行为不规范、效能不明显等主要问题。依据公共管理学等学科理论分析,发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监管理念未厘清、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方法较单一、监管技术含量低。显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客观现实迫切需要创新监管方式。
  “服务型监管方式”是适应现代需要的一种新型监管方式,它具有注重监管过程、监管主体多元、监管责任明晰、监管体制顺畅、凸显服务性能、讲究科学评价等明显特质,是贯彻以人为本、预防性好、技术含量高、体制机制顺、保障效能强的科学监管方式。
  “服务型监管方式”有四个基本要素:一是多元监管主体;二是党政中心、企业主体、民生安全等三大服务对象;三是全程监管方式;四是许可、执法、检验等三种监管方法。其支撑体系包括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备的技术标准体系、顺畅的监管体制、明晰的责任体系等。其运行机制包含动力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考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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