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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波长激光(58nm PDL and 1064nm Nd:YAG laser)治疗婴幼儿血管瘤的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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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说明

摘要

符号说明

1 前言

2 临床资料与方法

2.1 临床资料

2.1.1 病例选择

2.1.2 仪器及药物

2.2 治疗方案

2.2.1 治疗前准备

2.2.2 治疗参数、频率及药物剂量

2.2.3 操作方法

2.2.4 术后处理

2.2.5 复诊

2.2.6 疗效、治疗次数及不良反应的判定及标准

2.3 统计学方法

3 结果

3.1 人口学资料

3.2 总体疗效、治疗次数及不良反应的比较与分析

3.2.1 一般资料各组间疗效及治疗次数的比较

3.2.2 皮损特点与疗效的比较

3.2.3 不良反应

3.3 浅表型IHs的疗效、治疗次数与不良反应的分析

3.4 复合型IHs的疗效、治疗次数与不良反应的分析

3.5 激光与激光联合治疗的比较与分析

3.5.1 一般资料间基线比较

3.5.2 不同方法间疗效的比较

3.5.3 不同方法间治疗次数的比较

3.5.4 不良反应

3.6 特殊部位IHs的治疗与分析

3.6.1 唇部血管瘤10例

3.6.2 头皮部血管瘤33例

3.6.3 会阴、腹股沟、臀部血管瘤20例

4 讨论

5 结论

附录

参考文献

综述 血管瘤的最新研究进展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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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通过随访研究双波长激光治疗婴幼儿血管瘤(Infantile Hemangiomas,IHs),评价其疗效、联合治疗及不良反应。
  材料与方法:回顾性分析本研究中心2009年11月至2013年7月近4年期间采用双波长治疗IHs病例资料。符合筛选标准者入组,根据治疗方法不同将患儿分别纯激光组、激光联合皮损内注射糖皮质激素组(联合A组)、激光联合口服普萘洛尔组(联合B组),将患儿按性别,年龄(A组《3月、B组3-6月[含6月]、C组6-12月[含12月]和D组>12月),皮损部位(头皮,面部,颈部,躯干,四肢,会阴、躯干、臀部),面积大小(A组《1*1 cm2、B组1*1-2*2cm2、C组2*2-5*5cm2和D组>5*5cm2)、厚度(A组《5mm、B组5-10mm、C组>10mm),类型(浅表型和复合型)进行分组,疗效评价于治愈或治疗6次后1个月进行,通过对比治疗前后皮损照片,按评价标准将患儿划分为痊愈、显效、有效和无效四类,显效率=(痊愈例数+显效例数)/总例数*100%;治疗次数判定于患儿完成治疗时进行。不良反应判定为治疗期间近期观察与随访期间远期观察,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良反应例数/总例数*100%。应用SASS19.0统计软件统计进行结果统计分析。
  结果:共收治皮肤血管瘤患者768例,婴幼儿为513例,多发性IHs患儿为62例(12%)。其中完成治疗且符合筛选标准的单发性IHs患儿为357例,本组血管瘤患儿主要累及足月、正常体重婴幼儿,早产儿20例(5.60%),低体重儿(小于2500g)14例(3.92%%),早产低体重儿12例(3.36%),平均发病年龄为0.75周(范围,0-16),首治年龄平均为4.88月(范围,0.1-19),治疗次数平均为6.06次(范围,1-20);疗效分布:痊愈为254例(71.15%),显效70例(19.61%),有效27例(7.56%),无效6例(1.68%),总显效率达90.76%。性别、皮损部位各组间疗效、治疗次数无统计学差异(P>0.05)。各年龄组间疗效及治疗次数存在显著性差异(P<0.01),疗效分别为94.20%、92.80%、86.11%、72.73%;治疗次数分别为3.89±2.78次、6.81±3.15次、8.36±2.81次、7.88±1.92次;皮损面积大小各组治疗次数分别为2.97±1.81次、4.99±2.42次、7.43±2.68次、8.60±3.17次,四组间治疗次数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001);皮损厚度间的疗效及治疗次数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001),疗效分别为95.62%、89.61%、83.33%,治疗次数分别为3.14±0.84次、6.04±2.43次、12.17±3.18次;皮损类型间的疗效及治疗次数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001),浅表型较复合型疗效高(86.21% vs96.75%),治疗次数少(3.49±1.19次vs8.01±2.57次)。近期观察所有患儿术后皮肤均出现亚紫癜样变或水肿,数天内逐渐消失;部分患儿术后即时或1-2天出现水疱,一般3-5天左右干燥、结痂,7-10天结痂脱落;未出现溃疡、血疱等。随访3个月时不良反应包括皮肤纹理改变
  25例(7.00%)、色素沉着14例(3.92%)、色素减退18例(5.04%)、皮肤纹理改变合并色素改变51例(14.29%),总不良发应为108例(26.05%)。随访观察6-18个月后轻度皮肤纹理改变及色素沉着均可恢复正常,明显的纹理改变随访观察18-24个月后能明显改善,多数色素减退的患儿于12-24个月后均能明显好转,但部分色素脱失的患儿观察2年以上仍改善不明显,仅5例患儿遗留皮肤纹理改变,3例患儿遗留皮肤纹理改变合并色素改变,约2.24%。
  结论:1.双波长激光治疗IHs安全有效。
  2.激光联合治疗优于单纯激光治疗,普萘洛尔联合激光治疗优于局部糖皮质激素注射联合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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