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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机制反思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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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言

1.1问题的提出

1.2选题背景及意义

1.3立法现状

1.4 研究方法

1.5 论文结构安排

第2章 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概述

2.1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2.2非刑罚处罚的概念

2.3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的概念和种类

2.4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的立法沿革

第3章 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的基础

3.1理论基础

3.2现实基础

第4章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存在的问题

4.1立法上存在的问题

4.2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

第5章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的完善

5.1立法上的完善

5.2司法实践上的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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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机制进行了研究。随着社会不断的进步和发展,城市化的脚步持续大跨步的向前迈进,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过度追求,父母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强,社会和家庭对未成年子女的关注越来越少,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攀升。国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非刑罚处罚方式来预防未成年人罪犯再次犯罪的问题进行了立法和司法的不断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国外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专门立法,比如台湾的《少年事件处理法》;另一种是在本国刑法典中针对未成年犯罪单列一编,比如《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5编第14章。不管是采取什么样的模式,这些法律都对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问题进行了系统化规定,为法院的司法实践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我国也在不断的探索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各种方法,为此我国颁布了一系列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进行了规范。可以说,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是,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在立法和司法上存在大量的问题需要进行解决。立法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处罚方法系统性不强,缺乏针对性;处罚方法种类偏少、缺乏层次性;处罚方法效果不明显,缺乏教育性;处罚方法适用条件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司法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官重视不够,适用范围狭窄;司法部门之间缺乏配合;社会宣传不到位,公众参与度低。希望通过减少对未成年罪犯使用刑罚处罚,而多适用非刑罚处罚的方法来教育改造罪犯,预防未成年罪犯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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