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第1章引言
1.1问题的提出
1.2选题背景及意义
1.3文献综述
1.4研究方法
1.5论文结构安排
第2章 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的现状
2.1 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的规定现状
2.2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的司法现状——以长沙地区2016年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判决为研究样本
2.2.1 毒品犯罪判决文书概况
2.2.2 不同情形下毒品数量的认定现状
2.3 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的特点
2.3.1 区分毒品种类、但不区分毒品含量而认定
2.3.2 区分毒品查获状况而认定
2.3.3 不区分被告人是否具有吸毒情节而认定
第3章 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存在的问题
3.1 毒品数量认定的依据不完善
3.2 未确定同质化的认定标准
3.3 具体认定方法存在问题
3.3.1 特情介入下查获的毒品数量均认定为毒品犯罪的数量不合理
3.3.2 未查获实物时毒品数量认定困难
3.3.3 贩卖毒品案件中既遂标准不明导致毒品数量认定不准确
第4章 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的完善途径
4.1 完善毒品数量认定的依据
4.2 采用同质化的认定标准
4.2.1 同质化认定标准的可行性
4.2.2 同质化认定标准的实现方式
4.3 完善毒品数量认定的具体方法
4.3.1特情介入案件中毒品数量应按情况分别认定
4.3.2未查获实物时毒品数量认定的进一步规范
4.3.3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的明确及运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