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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客观方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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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本文研究的重点与创新

第一章 行为对象要素:“劳动报酬”

一、刑法上对“劳动报酬”的认定

二、理论和法条对“劳动报酬”的认定

(一)我国理论上“劳动报酬”的观点

(二)我国劳动法对“劳动报酬”的认定

三、本文的观点

第二章 行为方式要素:“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认定

二、本罪“逃避支付”的实务分析

第三章 行为方式要素:“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一、“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涵义

(一)有能力支付

(二)拒不支付

二、“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界定

(一)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原因分析

(二)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表现形式

(三)本罪“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实务分析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一)“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认定

(二)“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的实务分析

第四章 行为危害结果要素:“数额较大”

一、数额的概念

二、本罪数额较大规定的适用

第五章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客观方面的完善

一、完善未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问题

二、完善“有能力支付”的规定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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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加入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后的这一年多的时间,全国各地都陆续的出现了一些有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判决和案例,但是相对于庞大的欠薪案件来说,只能说能起到的作用还是十分有限的。目前,在我国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研究尚处于不完善的阶段,因此,笔者在充分借鉴各方经验的基础上,着重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客观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加强我们对于该罪的理解,也希望能够对未来的司法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本罪的客观方面主要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客观方面组成部分中最基本的概念,什么是劳动报酬,司法解释和部门法所规定劳动报酬各部相同,而笔者认为劳动报酬应该就是通过劳动者本身的劳动获得的物质回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具有明显的不作为性质,在通过对不作为刑法上的分析之后,分析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中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拒不支付的考虑,那么就应该构成本罪。2、本罪客观方面的主要表现形式,最主要的就是分析行为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中所实施的各种行为,比如逃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支付的方式,从各类方式中进行总结加以判定行为人的这些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为了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就应该进行定罪。而针对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就从它的刑法规定进行分析其合理性以及不足,提出一定的完善意见。3、新的司法解释中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司法解释并不是万能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可能包罗整个犯罪的问题,因为现实中的犯罪情况是千变万化的,所以对于新的司法解释中所存在的遗漏问题必须要给出一些完善方法,比如对于未支付劳动报酬时间的规定和“有能力”的规定,笔者都做出了自己看法,我们应该在接下来的立法中,对这些问题进行更深的研究。既要考虑到它在刑法理论中的作用,也要考虑到它的实际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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