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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岳阳市岳阳楼区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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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调查目的与调查内容

第一节 调查目的

第二节 调查内容

第二章 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概况

第一节 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的基本过程

一、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的宣传发动阶段

二、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的学习考核阶段

三、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的督促落实阶段

第二节 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取得的成绩

一、程序意识明显增强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三、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大精简”

四、规范性文件“大清理”

第三章 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一节 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政府公职人员对《规定》认识尚未到位

二、“轻程序”、“我行我素”的现象尚未完全杜绝

三、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程序形式主义

四、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假“程序’’之名,行恣意之实

第二节 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历史原因

二、现实原因

第四章 关于岳阳楼区深入贯彻实施《规定》的若干建议

第一节 强化公务员程序法治意识和程序法治文化素质

第二节 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第三节 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的源头控制

第四节 规范行政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第五节 完善行政监督,推动行政程序建设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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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8年到2013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近五年,基层政府的执法工作一直是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湖南省政府确定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以及省工商局、省交警总队、醴陵市、耒阳市、新田县为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在示范单位的带动下,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呈现了新局面。基层政府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方面,都迈出了新步伐,但有的地区也仅仅只是通过媒体做了宣传或者通过政府文件推行《规定》,在学术研究上,关于基层政府贯彻实施《规定》的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较少。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实现研究目的,本文采用社会学实证研究方法。具体来说,本文以问卷调查为主,兼用访谈调查和资料调查的方法,以岳阳市岳阳楼区作为样本,对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大量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并统计分析。首先以调研数据说明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的概况、取得的成绩。然后通过对三个典型案例的分析阐明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政府公职人员对《规定》认识尚未到位;二是“轻程序”、“我行我素”的现象尚未完全杜绝;三是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程序形式主义;四是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假“程序”之名,行恣意之实。接着阐述岳阳楼区贯彻实施《规定》中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从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两个角度展开。最后提出加强基层政府实施《规定》力度的对策:一是强化公务员程序法治意识和程序法文化素养;二是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的源头控制;四是规范行政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五是完善行政监督,加强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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