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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许可协议中的反垄断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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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绪论

1.1选题背景与意义

1.2文献综述

1.3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第2章技术许可协议中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一般关系

2.1技术许可一般阐述

2.1.1技术许可的概念及其种类

2.1.2技术许可的利弊分析

2.2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一般关系

2.2.1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协调

2.2.2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冲突

第3章欧美反垄断法制度对技术许可行为规制的比较

3.1美国反垄断法对技术许可的规制

3.1.1美国《谢尔曼法》对技术许可协议的规制

3.1.2《克莱顿法》的主要内容

3.1.3美国司法部的反垄断指南中关于技术许可的规定

3.2欧共体对技术许可的规制

3.2.1 722/2004号条例对技术许可的规制

3.2.1 2004/C101/02指南对技术许可的规制

第4章技术许可协议中典型的限制竞争行为

4.1技术许可中搭售引起的竞争限制

4.1.1搭售一般概述

4.1.2美国和欧盟反垄断法对搭售的规制

4.2单方拒绝许可中引起的竞争限制

4.2.1拒绝许可的一般概述

4.2.2美国和欧盟反垄断法对拒绝许可的规制

4.3技术许可协议中的回授

4.3.1回授的一般概述

4.3.2美国和欧盟对回授的规制

4.4地域限制

4.4.1地域限制的一般概述

4.4.2美国和欧盟对技术许可中地域限制的规制

第5章我国技术许可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5.1我国关于技术许可的立法现状

5.1.1我国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技术许可行为的规制。

5.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5.2现行立法的不足和缺陷

5.3构建我国技术许可领域反垄断立法的若干构想与建议

5.3.1我国反垄断法的完善和各项配套法律的完善

5.3.2制定专门的规章或指南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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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背景下,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力工具。当前国外跨国公司十分重视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与策略巩固和发展自身的优势,并以此为手段抢占世界市场的制高点。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现代社会,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知识产权原本作为一个合法的垄断,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知识产权这种独占权往往会使得其拥有者在某一特定市场上形成垄断或者支配地位,限制了该市场的竞争,特别是在某些情况下拥有知识产权的人可能会滥用其依法获得的独占权,通过不正当地行使知识产权来非法限制竞争。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都是相对较新的法律部门,两者的法律性质有所不同,知识产权法属于私法的范畴,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反垄断法属于公法的范畴,立法目的在于保护竞争。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垄断权,反垄断法的任务在于反对垄断,两者之间存在形式上的冲突,实质上则表现为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目前美国、欧盟、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都建立了有效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制度,尽管各国对知识产权滥用逐步形成的反垄断控制的立法时间及执行宽严管理方式不同,立法模式也有异,但其共同目的都在于确保本身合法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知识产权领域的正常竞争不被非法限制,值得我国借鉴。知识产权的滥用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的许可过程中,而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制度主要是竞争法制度。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有很多典型的限制性条款,例如搭售、回授、价格限制、地域限制、竞争限制和效力质疑限制等。如何对这些典型的限制性条款进行规制,这是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研究技术许可协议中的反垄断问题,在研究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法规制的大框架下探讨知识产权技术许可协议中的主要反垄断问题,并试图在结合前人研究成果、尤其是国外较成熟经验以及中国国情现状和需求等多方因素的基础上,找到一条切实有效的路径或方法,使我国的反垄断立法与知识产权保护结合能在今后的经济改革发展中发挥积极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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