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人肉搜索”的伦理规范研究
【6h】

“人肉搜索”的伦理规范研究

代理获取

摘要

随着近年“人肉搜索”事件的增加,一方面“人肉搜索”在谴责不道德行为、纠正违法行为、探寻事件真相等方面的作用逐渐显露,另一方面“人肉搜索”易于形成的网络暴力也使其中隐含的道德问题越来越严重。文章写作与研究的目的在于从伦理学的视角来回答“人肉搜索”的本质、必然性以及利弊问题,探寻一条规范“人肉搜索”行为的伦理学途径,为“人肉搜索”朝健康、有益的方向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文章将网络上流行的“人肉搜索”行为作为研究对象,把如何确定“人肉搜索”的伦理边界,将其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并制定专门的伦理规范来对其进行规制作为研究的重点。
   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人肉搜索”的本质是一种自发的道德秩序,是一种道德评价或道德审判行为。这种网络道德评价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具有一定的伦理必然性,包括现实道德的滑坡、草根阶层话语权的微弱、传统道德评价惯性的网络化、网络评价行为与责任的分离。“人肉搜索”中的道德问题的实质就是个人隐私权和公众知情权之间的矛盾,其伦理边界也即个人言论自由的正当性边界和公众评论的合宜性边界。言论自由必须尊重他人的正当权益,必须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基本诉求;而公众的网络评论必须保持在合理的舆论监督范围内,避免沦为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的这一伦理边界的守护,或者说要将“人肉搜索”限定正当、合理的范围,需要一套伦理规范做支撑。“人肉搜索”必须遵循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平衡原则、自由与责任一致原则、不伤害原则和商谈原则,其建构的路径不仅包括静态层面的建制化准则体系,也包括动态层面的规范的践履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的“人肉搜索”规范能够使人肉搜索行为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发挥其积极道德审判、道德评价的作用,实现网民对优良道德秩序的自觉构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