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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习俗与国家法律的冲突与调适——以三都县打鱼乡苗族抢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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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绪论

第一章打鱼乡排怪村的婚姻与家庭

第二章打鱼乡苗族当代抢婚习俗

第三章抢婚习俗与现行法律的冲突

第四章抢婚习俗与现行法律冲突的调适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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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姻习俗,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天很多民族中仍然保留且盛行的一种特有的风俗习惯。本文所考察的苗族抢婚习俗,主要是指居住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打鱼乡的苗族居民所具有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简称《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简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这些法律在各民族各地区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打鱼乡苗族人民婚姻习俗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与我国现行法律之间存在冲突,并给这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加强少数民族法制建设构成了障碍。因此,本文笔者主要通过田野调查厘清打鱼乡苗族当代抢婚习俗的历史,深入了解人们现实生活中抢婚习俗的现状,在前人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律两者之间互动关系的基础上,尝试对黔南州三都县打鱼乡苗族当代抢婚习俗进行具体实证分析。
   本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调查点排怪村的婚姻与家庭状况;第二章详细描述打鱼乡苗族当代抢婚习俗现状与变迁过程;第三章着重分析抢婚习俗与我国现行法律冲突的表现、原因和后果;第四章主要论述抢婚习俗与我国现行法律调适的定义、原则和具体调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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