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责任、责任政府和政府责任
(一)责任与责任政府
1.责任的含义
2.责任政府的提出
3.责任政府视阈下的责任建构
(二)经济法视野下的政府责任
1.政府责任的产生和发展
2.经济法视野下政府责任的实现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举措与法律特点评价
1.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金融无法绕过的话题
2.邮政储蓄银行:有限的金融支持
3.农村金融中的新型机构:现状与问题
4.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律特点
(二)现行措施作用难以发挥原因之一:市场失灵
1.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
2.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
3.借贷双方交易成本高
(三)现行措施作用难以发挥原因之二:政府失灵
1.过度干预造成公共政策失效
2.农村政策性金融供给不足
3.农村金融组织管理混乱,缺位与越位并重
4.农业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
三、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能否纠正?
1.农村金融市场:积重难返
2.纠正“市场失灵”的路径:政府调控的唯一性
(二)如何防止政府陷入“再次失败”?
1.厘清政府职能
2.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市场导向型政府
3.纠正行为缺陷,避免再次失灵
(三)农村金融发展的最优选择:政府的推进
1.提供第二类的金融合约
2.为农村金融提供基础平台服务
3.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控制
4.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
四、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中的政府责任构建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理论
1.政府干预的政治经济学
2.不完全竞争论为政府介入农村金融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农村金融发展中政府责任构建的基本原则
1.政府干预的适度性原则
2.间接扶持的原则
3.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原则
4.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农村金融发展中政府责任实现的制度设计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2.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
3.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4.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
5.加快“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
参考文献
在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