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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疫灾流行与公共卫生意识的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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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绪论

1.1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缘起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2 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的基本概况

2.1 地理区位

2.2 政区沿革概况

2.3 社会经济概况

3 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疫灾的时空分布

3.1 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的疫灾数据一览表

3.2 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疫灾的时间分布

3.2.1 年际变化

3.2.2 季节分布

3.2.3 周期规律

3.3 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疫灾的空间分布

3.3.1 整体空间分布

3.3.2 单个疫种空间分布

3.4 小结

4 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的公共卫生体系

4.1 公共卫生行政体系

4.1.1 卫生行政管理机构

4.1.2 卫生管理制度

4.2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4.2.1 省、县(市)、乡三级医疗体系

4.2.2 专科医院与医院分科化

4.2.3 医卫组织

4.3 公共卫生防疫体系

4.3.1 省、市、县的防疫组织

4.3.2 专门的防疫医院及传染科室的设立

4.4 小结

5 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公共卫生体系与疫灾的互动

5.1 疫灾对公共卫生体系的冲击

5.1.1 疫灾对公共卫生行政体系的冲击

5.1.2 疫灾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冲击

5.1.3 疫灾对公共卫生防疫体系的冲击

5.2 公共卫生体系对疫灾的应对

5.2.1 政府对疫灾的应对

5.2.2 民间群团组织对疫灾的应对

5.2.3 普通民众对疫灾的应对

5.3 小结

6 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疫灾影响下公共卫生意识的嬗变

6.1 防疫制度的变迁

6.1.1 专门防疫制度

6.1.2 环境卫生法规

6.1.3 饮食防疫法规

6.1.4 学校防疫法规

6.2 防疫习俗的变迁

6.2.1 迷信防疫习俗

6.2.2 节日防疫习俗

6.2.3 日常生活习惯

6.3 防疫思想的变迁

6.3.1 防控传染源的思想

6.3.2 防控传播途径的思想

6.3.3 防控易感人群的思想

6.4 小结

7 结论与讨论

7.1 结论

7.2 讨论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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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传染病流行猖獗,是民众生命健康的重大威胁之一。深入分析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疫灾的地理规律、公共卫生体系与疫灾的互动及公共卫生意识的变迁能够为现代传染病的研究提供历史背景和经验教训。本文以民国报纸及20世纪80-90年代的新方志为基础,运用空间分析、数理统计及文献梳理方法,对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疫灾的时空分布特征、公共卫生体系的构建及公共卫生意识的变迁进行了剖析,主要得到了以下几条结论:
  一、民国时期的三十八年间,湘鄂赣皖地区每年均有疫灾发生,波及县数从5个到132个不等,波及地域范围呈波动上升趋势,民国三十五年(1946)到达顶峰,民国七年(1918)和民国二十一年(1932)为疫灾流行的次高峰;历年流行传染病的种类数均在2种以上,82%的年份同时流行5种以上传染病,其中民国三十年(1941)和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疫种最多的年份;天花、霍乱是流行最为频繁、波及区域最广的两种传染病,年年流行,且平均每年分别波及15个和11个县,痢疾、疟疾、流脑、鼠疫次之,白喉、伤寒、黑热病、回归热、斑疹伤寒、猩红热则较少流行;夏季是瘟疫的重灾季节,秋、春季次之,冬季较少;地区总体及各省份的十年疫灾指数均较高,瘟疫近于年年流行,疫灾广度呈波动上升趋势,民国七年(1918)、二十一年(1932)、三十一年(1942)、三十五年(1946)分别出现疫灾广度高峰,疫灾广度分别达到21.7%、32.3%、33.7%、46.3%,且四个高峰期之间的时间跨度呈缩小趋势,疫灾总体上呈现加剧趋势。
  二、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95%的县曾发生过疫灾,湖南平江县为疫灾流行最为频繁的地区,疫灾频度高达55.3%,平均不到2年就有一次疫灾暴发,其次为夏口、长沙、芜湖县,疫灾频度分别达到52.6%、50.0%、50.0%,平均每2年发生一次疫灾。湖南东北部的平江-湘阴-长沙-浏阳-湘潭一带、湖南中南部的衡阳-祁阳-宝庆一带、湖北西部的巴东-长阳-宜昌-宜都一带、湖北东部的汉川-夏口-武昌-黄冈一带、江西中部的南昌-丰城一带,以及湖南的芷江、沅陵、常德、临武、茶陵,湖北的公安、随县,江西的南丰、上饶、九江、浮梁和安徽的芜湖、怀宁这些地区为疫灾多发地区,均有11个及以上年份流行瘟疫。各种传染病的流行也有其独特的空间分布特点,但多发区始终与区域总体重灾区一致。
  三、民国初期,湘鄂赣皖地区各省于内务司、警察厅设卫生科,管理全省医药卫生,各县在民政或警务部门派一二人兼管卫生;民国十八年(1929)后,各省陆续于民政厅下设卫生处,直属省政府管辖,管理全省卫生行政事宜,各县则相继建立了行政事业合一的县卫生院,负责各县卫生行政管理工作。此外,各级政府部门还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医师医药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为开展卫生管理工作,矫正和规范市民行为提供了依据。
  四、西医传教士于清末民初来华开办教会医院,拉开了湘鄂赣皖地区医疗设施建设的序幕,此后各地区公、私立医院逐渐崛起,民国十八年(1929)后各县卫生院也陆续成立,至于私人诊所更是不胜枚举。红十字会分会、中医师公会、中华医学会、护士学会等医疗卫生组织纷纷成立,成为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仅存在临时防疫处、夏令卫生运动委员会、种痘局、检疫站等临时性的卫生防疫机构,地方防疫工作前期由民政科、警察局、公安局兼管,后期由各地方卫生院负责。每于疫病流行之时,地方也曾设立过时疫医院、隔离病院等临时性防疫医院,有些综合医院还出现了传染科的设置。
  六、然而,民国时期湘鄂赣皖地区的公共卫生体系是脆弱的,卫生行政机构极不完善,卫生管理制度缺乏经常性,统治腐败,卫生经费捉襟见肘,医疗技术水平低下,医疗设施落后,医卫人员不足,药品短缺,传染病发病多,死亡甚众。因此,每于疫病流行之时,社会各界亦能积极采取一些救治措施,于政府,曾组建临时防疫机构,制定防疫计划及法规,派医派药赶赴疫区急救,召集医士研究治疫良方,强制注射疫苗,管制交通,管理医药市场,举办卫生运动等;于社会团体,曾免费施诊施药,免费施种疫苗,收埋尸棺,开展卫生宣传与教育等;于普通民众,亦能主动接种疫苗,注意清洁卫生,但更多的是建醮酬神和逃徙他地。
  七、值得庆幸的是,瘟疫的屡屡冲击启迪了民智,众多防疫制度纷纷涌现,迷信防疫习俗遭到抨击,卫生清洁运动定期化,疫苗接种主动化,儿童保健活动也开始出现,防疫制度、防疫习俗、防疫思想均取得了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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