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山区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的意愿影响因素研究——以泰顺县罗阳镇为例
【6h】

山区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的意愿影响因素研究——以泰顺县罗阳镇为例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1 导言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

1.3 研究内容

1.4 创新之处

2 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的现状分析

2.1 土地流转与土地合作社

2.2 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3 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3.1 农户的家庭特征

3.2 农户家庭的收入结构

3.3 农户家庭的资源禀赋

3.4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3.5 农村劳动力的就业保障机制

4 统筹城乡综合改革中的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意愿的实证分析

4.1 模型的建立

4.2 样本与样本数据的性质分析

4.3 计量结果解释

5 结论和对策

5.1 结论

5.2 增强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意愿的对策思路

参考文献

附录一:罗阳镇参与调查的行政村情况调查

附录二:罗阳镇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情况问卷调查表

致谢

展开▼

摘要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曾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一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根本的物质基础,人们将长期继续在土地上生存发展。对于中国的农民来说,土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边际效用急剧递减,呈现出了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阻碍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等许多问题。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方面,明确强调了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上,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创新。2011年以来,温州市实行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地改)工作有序推进,但是大部分乡村走形式地成立的土地合作社,造成农村土地的流转规模依然很小,农民不理解地改的真正含义,未真正加入土地合作社,土地未能真正流转,制约了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
  本文以农户为基本单位,在理论分析基础上运用实地调查和实证分析进行定量分析的方法,描述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的现状,并从农户的家庭特征、农户家庭的收入结构、农户家庭的资源禀赋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四个方面分析了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的意愿影响因素,采用SPSS19.0软件和logit模型分析在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实地调查的152个样本农户家庭的数据,探求影响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的微观动因,寻找政策建议,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有序推进,加速实现农村与城市经济一体化。研究结果表明:
  (1)文化程度越低的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的积极性越高;(2)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越多的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的积极性越高;(3)农户耕地地块越大且集中的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的积极性越高;(4)农户自己土地流转越多的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的积极性越低;(5)参加社保比例越高的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的积极性越高;(6)在就业机制保障越完善的情况下,农户参与土地合作社的积极性越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