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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监狱体制改革的当代中国罪犯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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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的意义

1.3 研究方法

1.4 研究现状

1.5 相关概念界定

1.6 研究思路

2 罪犯教育的思想理论基础

2.1西方罪犯教育思想理论回顾

2.2我国罪犯教育理论述评

2.3罪犯教育应有的理论基础

3 新监狱体制下当代中国罪犯教育考察

3.1传统监狱体制与新监狱体制解读

3.2传统监狱体制下我国罪犯教育的成绩与检讨

3.3新监狱体制下中国罪犯教育的机遇与挑战

4 新监狱体制下罪犯教育理念创新

4.1 人本理念

4.2 科学化理念

4.3法治理念

5 新监狱体制下罪犯教育的内容

5.1 道德教育

5.2 文化教育

5. 3 职业技术教育

5.4美育教育

6 新监狱体制下罪犯教育方式

6.1制度施教

6.2 情感施教

6.3 科学施教

6.4 环境施教

6.5 社会施教

7 罪犯教育实施条件

7. 1 罪犯教育的教育机构(师资)

7.2 罪犯教育的物质设施

7.3 罪犯教育效果的考核评估体系

8 新监狱体制下湖北省罪犯教育实证(个案)研究

8.1 新监狱体制下湖北省罪犯教育的现状分析

8.2 制约罪犯教育工作深化的主要因素

8.3 新监狱体制下提高湖北省罪犯教育质量的建议

9 结论与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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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罪犯教育,是从改造人和教育人的目标出发改变罪犯的认识结构、思想观念、价值准则和行为习惯而进行的强制性再社会化过程。2003年,按照“全额保障、监社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要求,建设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对我国的罪犯教育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新监狱体制下,罪犯教育的创新首先应是理念创新。其一是人本理念,即主张摒弃一切酷刑,立足于罪犯的解放、更新和再造,使罪犯得到人道的尊重、人格的提升、人文的关怀。其二是科学化理念,即认识和遵循教育改造的规律,善于吸纳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应用于罪犯教育活动之中。其三是法治理念。确立法律在罪犯教育中至高无上的地位,以法律规范和约束监狱及其监狱民警的执法行为。
  新监狱体制下罪犯教育的内容包括:第一,道德教育。道德教育应注重道德教育与实践的结合、显性教育中的隐性渗透和道德倡导的方向性等。第二,文化教育。应选择教育现代化、社会化、专业化、层次化的方式方法,通过罪犯文化教育的规划、文化教育的一体性、物质保障等途径实现。第三,职业技术教育。应探索罪犯职业技术培训模式,灵活进行职业技能教育,扩展职业技能教育内容等。第四,美育教育。应通过开设美学常识课程、开展美育活动、加强美育教育精品工程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来培养罪犯的审美能力。
  监狱体制改革对罪犯教育形成了全方位的冲击,必须运用系统方法,对罪犯教育方式进行整体创新,即构筑“制度施教、情感施教、科学施教、环境施教、社会施教”五教并举的方法创新体系。此外,罪犯教育实施条件应包括多元化的教育机构(师资)、现代化的教育设施和装备、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
  湖北省是全国监狱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市之一。依新监狱体制下罪犯教育时空发生变化的实际,湖北省监狱应树立新时空教育改造观,提高罪犯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罪犯教育经费的动态增长机制,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改革教育内容和方式,加强罪犯教育队伍建设,以提高湖北省罪犯教育改造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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