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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后认知功能障碍的伤残程度多因素定量研究(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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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2 对象与方法

3 结果

4 讨论

5 小结

参考文献

综述ERP(P300)及EMG技术在法医学鉴定工作中的应用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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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背景:在颅脑损伤后伤残程度的临床法医学鉴定中,常涉及到对大脑的认知功能障碍的评价,主要包括记忆障碍、智力障碍、注意障碍和执行控制障碍等,但由于大脑功能极为复杂以及被检者“疾病获益”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如何客观科学合理的评价颅脑损伤后认知功能障碍的伤残程度就成为法医工作者的一项急需解决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国内外的法医工作者对于此类损伤的评价常采用韦氏成人智力量表(Wechsler Intelligence Scale for Adut,WAIS)和事件相关电位(event-related potentials,ERP)等,并结合被检者临床症状和体征进行综合鉴定。然而,在此基础上得到的鉴定结论,因主观因素较多,不能让人信服。本研究通过在本中心颅脑损伤后伤残程度鉴定的案例中,按照纳入/排除标准,筛选出研究对象,收集研究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参考被检者的年龄、伤前受教育的程度、受伤部位、颅脑损伤程度、昏迷时间、智商和事件相关电位检查结果等多种与认知功能障碍的伤残程度相关的客观因素,并与经专家鉴定的伤残等级之间进行统计学处理和分析,得出回归方程模型,以期建立起颅脑损伤后认知功能障碍的伤残程度评价的数字预测方程,从而为此类损伤的临床法医学鉴定提供一个较为客观的量化的参考标准。
   目的:建立用于推断颅脑损伤后认知功能障碍伤残程度与受伤部位、颅脑损伤程度、昏迷状况、智商和事件相关电位检查结果等各种相关因素间的数字预测方程。
   方法:对纳入的448例样本进行回顾性研究,收集每个样本的年龄、伤前受教育的程度、受伤部位、颅脑损伤程度、昏迷状况、智商和事件相关电位检查结果等多种与认知功能障碍的伤残程度相关的客观因素,进行多因素Logistic 回归分析,筛查对伤残等级有重要影响的因素,进而建立各伤残等级的数字预测方程,同时对建立的模型进行探讨。
   结果:昏迷时间、GCS 评分、损伤性质、人格改变、精神病性症状、软化灶、钻孔引流治疗、P300 潜伏期、全量表智商和智能损害程度与伤残等级有显著性相关,且GCS 评分和全量表智商与伤残等级呈正相关,其他因素与伤残等级呈负相关;整体模型有统计学意义,且模型拟合程度良好,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结论:昏迷时间、GCS 评分、损伤性质、人格改变、精神病性症状、软化灶、钻孔引流治疗、P300 潜伏期、全量表智商和智能损害程度可以作为评定伤残等级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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