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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法律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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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导论

(一)研究内容概述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2.国外研究现状评述

(三)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四)研究内容和方法

1.研究内容

2.研究方法

二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概述

(一)国有企业的内涵

1. 国有企业的定义

2.国有企业的法人性质与法律特征

(二)混合所有制的内涵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法律界定

三 国有企业改革的趋势分析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沿革

1. 1978年至1992年,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

2. 1992年至2002年,国企改革的制度创新阶段

3. 2002年至2012年,国企改革的推进阶段

4. 2012年至今,国企改革的深化阶段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由来

1. 改革历程经验的总结,先进的政策法规积极引导

2. 有助于解决国有企业代理问题,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3. 有助于促进体制内外交流,增强社会流动性

四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宏观问题

1.配套改革问题

2.法律规范问题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宪法规制

1. 明确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

2. 注重公有财产的保护方式

(三)国有企业法人内部存在的问题

1. 政企不分,效率低下

2. 所有者主体缺位

3. 治理结构问题

4.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5. 监督力度不足

6.激励机制的缺失

7.社会负担略为沉重

五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完善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原则

(二)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法律途径

1. 完善企业法律制度体系

2.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3.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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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如灯塔屹立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大道上,在全面系统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内外学术界、舆论界对此广泛关注,讨论热度持续高涨。然而,混合所有制却并不是一个新的话题,早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就高瞻远瞩,在十五大中申明股份制企业由于存在不同经济成分交叉持股是增强公有制主体地位行之有效的途径。如今论点重申,再次表明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几十年来经过历史实践检验的延伸的科学理论。
  改革意味着“变法”,不仅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及其成果需要以新的法律形式加以规范、确认和保障,而且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大量纷繁复杂的问题也需要以新的法律形式加以整理、分析和判断,为妥善处理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寻求法律对策。因此,本文所讨论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从法学甚至尝试从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着手,有些问题则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进行讨论,以期能对我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贡献绵薄之力。
  符合事物发展的恒定规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亦是呈螺旋式上升趋势。对混合所有制经济而言,其发展道路需要清障车亦需要保护伞。而这正与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功用契合。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法律体系可以保证在经济改革进程中、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道路上能够对相关企业单位平等统一的适用法律,能够对相关企业的同种民商事法律行为使用同一法律规则进行调整规范;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需要积跬步方能至的江海,而这样的千里之行务必走好每一步,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无法规避的起点自是至关重要,以此来解决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主体地位缺失引发的代理问题;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健全体系建设积极采取配套措施未雨绸缪亦是不容欠缺。诸如需要健全社会保障系统来解决一旦废除终身雇佣制所面临的失业职工安置问题;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而言为法治经济,从法律层面探讨改革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为改革寻找方向和突破口,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经济的腾飞有着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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