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论
(一)选题目的及其意义
1. 选题的目的
2. 选题的意义
(二)研究现状综述
(三)研究思路及其方法
(四)论文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1. 重点
2. 难点
3. 创新之处
一 我国商品房预售广告性质认定标准概述
(一)商品房预售广告性质的概念
1. 商品房预售广告是商业广告的一种具体形式,一般情况下为要约邀请,无法律约束力
2. 商品房预售广告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3. 商品房预售广告一定情形下可“直接认定”为要约,作为合同正式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二)商品房预售广告性质认定标准的含义
1. 商品房预售广告性质认定的含义
2. 商品房预售广告要约认定的标准与法律依据
(三)《司法解释》规定商品房预售广告性质认定标准的进步意义
1. 对传统要约邀请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创新
2. 对《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进一步具体化
3. 对购房人权益保护力度的加大
二 我国商品房预售广告性质认定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认定标准存在的问题
1. “规划范围内”认定标准本身的问题——界定范围狭窄
2. 分期规划和建设条件下“规划范围内”认定标准问题——规划范围模糊
3. 代征代建条件下“规划范围内”认定标准问题——“规划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二)“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认定标准问题
1. “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认定标准问题——界定不明确
2. 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的认定标准问题——不明确难明确
(三)“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认定标准问题
1. “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有重大影响”认定标准问题
2. “对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认定标准问题
三 进一步明确我国商品房预售广告性质认定标准的具体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认定标准
1. 通常情况下对“规划范围内”应作狭义理解
2. 特殊情况下对“规划范围内”应作广义理解
3. 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推定理解
(二)进一步明确“房屋及相关设施”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的认定标准
1. “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进一步具体化
2. 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的进一步明确
(三)进一步明确“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认定标准
1. 进一步明确“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有重大影响”的认定标准
2. 进一步明确“对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认定标准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