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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建设中政府责任评价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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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4 技术路线

1.5 论文创新之处

第二章 理论依据

2.1 基本概念界定

2.1.1 生态城市的概念

2.1.2 政府责任的概念

2.1.3 生态城市建设中的政府责任概念界定

2.2 理论基础

2.2.1 马克思主义生态论

2.2.2 政府善治论

2.2.3 城市管理理论

2.3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政府在生态城市建设中的责任

3.1 政府履行生态城市建设的必要性

3.1.1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中政府履责的问题

3.1.2 生态城市建设中强化政府责任的意义

3.2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政府责任定位

3.2.1 政府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引导者

3.2.2 政府是统筹多方利益的协调者

3.2.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3.3 生态城市建设中政府责任的表现

3.3.1 政府应承担的环境责任

3.3.2 政府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3.3.3 政府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生态城市建设中政府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4.1 确立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4.1.1 综合性和代表性原则

4.1.2 动态性和相对稳定性原则

4.1.3 层次性和合理性原则

4.2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

4.2.1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的方法

4.2.2 评价指标体系的筛选

4.2.3 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构成

4.3 研究对象的选取及数据来源

4.4 北京生态城市的实证分析

4.4.1 通过SWOT分析,选取案例城市

4.4.2 研究区域情况介绍

4.4.3 评价结果对比分析

4.5 本章小结

第五章 生态城市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对策建议

5.1 生态城市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原则

5.1.1 客观性原则

5.1.2 交互性原则

5.1.3 系统性原则

5.2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对策

5.2.1 完善政府在生态城市建设中的环境责任

5.2.2 深化政府在生态城市建设中的经济责任

5.2.3 加强政府在生态城市建设中的社会责任

5.3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声明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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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市是人类主要的居住和活动场所,也是区域经济活动的中心,是人口、科技、资金高度集中的地区,未来十几年是中国城市化高速发展的阶段,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其城市发展问题、生态问题的处理力度决定了全球生态问题的改善程度。城市发展模式的选择是由城市内部动因和外部压力共同决定的,生态城市的出现是适应人类生活质量需求、生理和心理健康需求的最佳模式,在对生态城市的规划中,市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其调节不是万能的,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政府作为城市发展的外部压力需要履行必要的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来规范生态城市的良性发展。
  生态城市是一种具有系统性的新的城市发展模式,通过借鉴已有的生态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政府责任的内涵和意义,设计出适合本文研究目的的评价指标体系为评价政府在生态城市建设中的履责情况提供可靠性的数据支持,可以更好地促进生态城市发展模式趋于完善、构建高效型责任政府。
  本文通过对2010年到2014年这五年的数据进行研究,可以得知这五年来中国生态城市建设整体上是朝着良性趋势发展的,整体水平逐渐改善和上升。结合政府政策分析,这五年内生态城市的发展是同国家政策密不可分的,国家重视相关领域的发展,为相关领域发展提供足够的政策支持,并对此付诸行为,该系统的评分就高,说明该领域有良好的发展态势;相反,如果政府缺乏足够的政策支持或是政府在履责过程中出现问题,该系统的得分就低,说明该领域仍有需要改善的空间,通过历年数据的对比分析,中国生态城市的发展在保持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前提下,“社会子系统”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弊端和不足,政府在未来城市建设中,应该继续坚持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但是要加大对“社会子系统”的投入力度,从而实现生态城市的全面和谐发展。实证分析既可以验证本评价指标体系的合理性,也可以为案例城市的发展做出评价与指导,选择北京市作为实证分析案例,是经过SWOT分析后的最佳选择,通过对北京市这五年的数据统计与分析,可以看出,北京市的发展趋势与国家整体生态城市发展趋势具有一致性。中国政府在生态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承担着多维责任,在实现客观性、交互性和系统性的原则下,中国政府要提高自身的生态文明意识,合理规划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构建环保机制,坚持“生态为先”的发展理念;政府在经济领域应该合理分配资金投入,利用科技大力发展生态复合产业,同时要在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深化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时刻贯穿于政府履责行为之中,政府的行为都是为了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政府应该加强生态法制建设,完善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民众利益,加大力度发展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政府也要利用多元平台做到信息公开,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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