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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铁的政府主导集成创新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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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绪 论

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

1.2文献综述

1.3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

第2章中国高铁发展的历史回顾

2.1发展背景

2.2中国高铁技术发展的历程

2.3中国高铁技术创新成果

2.4本章小结

第3章中国高铁技术创新的实证分析

3.1高铁产业特性

3.2高铁技术创新过程中政府行为分析

3.3中国高速铁路的集成创新

3.4本章小结

第4章高铁技术创新模式的理论诠释及评价

4.1高铁技术创新模式的内涵和特征

4.2高铁政府主导模式的客观必然性

4.3高铁技术创新模式的借鉴意义

4.4高铁政府主导创新模式的适用边界

4.5高铁技术创新路径的哲学反思

4.6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声明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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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科技发展史上,像高铁这样取得举世瞩目成就十分罕见。考察中国高铁技术发展历程,呈现出政府作用的力度由初期铁道部门的单项资金支持,发展到中后期多部门的资金、项目、政府采购等组合支持,集成的领域由初期铁路系统的技术集成扩大至整个国家创新系统的组织集成的发展轨迹。通过对高铁技术创新具体案例的实证分析,进一步清晰有力地证明,高铁技术创新的成功主要得益于政府主导集成创新模式的制度设计,正是在关键阶段政府强有力的干预,才把高铁技术发展引入自主创新的轨道,避免了“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陷阱和“丢了市场又没换来核心技术”的覆辙。“政府主导集成创新模式”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研发组织形态,其主要特征是政府在统筹协调和目标制定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整合和集成全国优势资源重点攻关,在通过行政配置资源作用的同时,更多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高铁技术创新选择政府主导集成创新模式绝非偶然,从普遍意义上说,是铁路固有的特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和中国处于后现代化发展阶段的特殊国情使然;从特殊意义上说,是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独特的社会制度和文化心理“情境”,造就了完全不同于欧美模式的政府主导下的集成创新路径。高铁模式可作为实现产业技术追赶的典型范式,但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应将其适用边界严格限定在某一阶段的市场失灵领域。推广中国高铁模式应正确认识政府主导模式的地位与作用,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注意适时从政府主导模式中退出,同步推进创新行业的体制改革。
  本文研究探讨不同社会制度设计下技术发展路径的多元性和选择性,探讨政府干预技术发展的方式和边界,对于技术哲学和技术社会学的理论研究具有学术价值,对推动我国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进步,提供了借鉴,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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