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1 引言
1.1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1.1.1 研究目的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2 农村宅基地退出的理论阐释及其属性分析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农村宅基地
2.1.2 农村宅基地退出
2.1.3 农民权益
2.2 属性分析
2.2.1 农村宅基地退出的主体
2.2.2 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客体
2.2.3 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法律本质
3 农村宅基地退出的主要模式及农民权益实现情况
3.1 农村宅基地退出的主要模式
3.1.1 天津“宅基地换房”模式
3.1.2 成都“双放弃”模式
3.1.3 浙江“两分两换”模式
3.2 农村宅基地退出实践中农民权益实现的总体情况
3.2.1 农村宅基地退出中农民的经济权益实现情况
3.2.2 农村宅基地退出中农民的社会权益实现情况
3.2.3 农村宅基地退出中农民的政治权益实现情况
4 农村宅基地退出中保障农民权益面临的挑战
4.1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4.1.1 法律对农村宅基地的流转主体限制过于严格
4.1.2 农村宅基地退出中的补偿标准无法律依据
4.2 政府治理存在漏洞
4.2.1 政府信息公开不透明
4.2.2 政府过分追求利益
4.3 农民意志得不到尊重
4.3.1 国家与农民之间的权力与权利关系严重错位
4.3.2 农民维权能力不足
4.4 农村宅基地退出后的社会保障不完备
4.4.1 农民居住权得不到保障
4.4.2 农村宅基地退出缺乏相应的配套机制
5 农村宅基地退出中的保障农民权益的建议
5.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5.1.1 明确宅基地流转的主体
5.1.2 在立法层面制定农村宅基地退出的补偿标准
5.2 严格监督政府行为
5.2.1 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5.2.2 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立
5.3 给予农民充分的自主选择权
5.3.1 保障农民在农村宅基地退出中的参与权
5.3.2 提高农民维权能力
5.4 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中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5.4.1 建立农村住房保障体系
5.4.2 完善相应配套设施
6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