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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对公安机关双重行为的重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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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英文文摘

引言

一、公安机关双重行为概述

(一)公安机关的公安行政行为

(二)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

二、公安机关双重行为的现状

(一)公安机关实施双重行为取得的巨大贡献

(二)公安机关实施双重行为带来的问题和不足

(三)公安机关双重行为现存问题的危害

三、公安机关双重行为现存问题的成因

(一)有关公安双重行为的立法规定不明

(二)有关立案的规范性文件相互冲突

(三)实践中公安机关双重行为难以界定

四、解决方案

(一)对公安机关行政权的重新思考

(二)对侦查权的重新思考

(三)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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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公安机关双重行为是指由公安机关具有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双重职能所决定的公安行政行为和刑事侦查行为.在实践中公安双重行为存在问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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