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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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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引言

一 研究的背景

二 问题的提出

三 研究的意义

四 研究的现状评述

五 研究的方法及结构安排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第一节 新常态下证券交易市场背景案例

第二节 案例引发的焦点问题

第二章 证监会监管职责问题

第一节 中国证监会监管职责存在问题分析

第二节 完善中国证监会监管职责建议

第三章 证券交易市场内幕交易监管问题

第一节 内幕交易监管现状分析

第二节 证券交易市场内幕交易监管制度的完善

第四章 证券交易市场“退市”机制监管问题

第一节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退市机制存在问题分析

第二节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对策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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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券交易市场日益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典型代表之一,尤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17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重要的一年,新常态下我国金融领域特别是证券交易市场领域遇到了新困难和新风险,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4月25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中所总结的金融与经济的关系:“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在当前日趋复杂的形势下,如何维护金融安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如何对证券交易市场有效监管,保障证券市场高效地服务于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发展,这些都给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新常态下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证监会为主的证券监管机构背负的责任巨大,正如证监会刘士余主席在2017年多次公开讲话中提及:“证监会将依法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这种全面监管利弊并存,难免会让证监会顾此失彼,在进行证券监管过程中出现理念偏差、干预过多、轻视程序化等问题便伴随而生。内幕交易一直是证券交易市场的顽疾和毒瘤,是维护我国金融安全、防范证券风险所必须坚决打击的。进入2017年的证券市场,IPO逐渐提速,预计2017年全年核发IPO数量达500家,然而截至2017年5月24日,证券市场“退市”公司仅有一家,这种严重不对等数量的入市退市现象,也是我国证券监管不容忽视的风险。
  针对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全文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针对我国证券交易市场2016-2017年度 A股市场所采取的一系列监管措施,引申出这些监管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本文分以下四部分。
  第一部分对证券交易市场“证监会监管职责”、“内幕交易监管”、“退市机制监管“三大问题的现状进行分析。
  第二部分从明确证监会法律属性、合理配置其监管职能、规范行使监管手段、建立监督证监会监管体制等方面来探讨完善证监会监管职责存在的问题。
  第三部分通过完善内幕交易监管法律体系、保障证券监管机构独立性、中在查处内幕交易力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入手来探讨完善内幕交易的监管问题。
  第四部分从完善上市制度、完善退市标准体系、弱化政府干预、构建多层次平台等方面入手探讨完善退市机制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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