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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研究——以S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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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一、 绪论

(一)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1、研究背景

2、研究目的

3、研究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1、国外研究现状

2、国内研究现状:

(三) 研究主要内容与框架

(四) 理论基础

(五) 研究思路及工具方法

(六) 创新之处与不足

二、 相关概念

(一) 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

1、纪检监察机关

2、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二)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责

1、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2、强化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3、依纪依法开展执纪监督问责

三、 S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履职概述

(一) S县概况

(二) S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概况

1、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及驻在部门工作关系

2、派驻机构的管理模式

3、派驻机构主要职责

(三) S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职现状

1、S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情况

2、S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职成效

四、S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 S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存在的问题

1、 派驻机构运转不顺畅

2、监督职责落实存在不足

3、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4、工作思路不清晰

(二) S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1、制度建设不完善

2、思想认识转变不到位

3、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4、派驻干部能力素质欠缺

五、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职能力的建议

(一) 完善派驻机构制度建设

(二) 捋顺思路增强担当意识

(三) 改进工作方法聚焦主业主责

(四) 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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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需要,全会明确了要落实“两个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和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改革思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也积极行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动作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基础作用。但从当前情况看,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制度建设仍不完善,能力素质有待提升,主动监督、敢于监督的意愿不强,同时基层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多发,派驻机构执纪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基层纪检监察驻机构如何快速适应改革要求,不断提高监督履职能力,就显得尤为迫切。 本文在国内外学者关于行政监督、政治监督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本人工作实际,以S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情况为研究对象,运用政治监督理论,通过到派出单位、派驻机构、驻在单位实地走访,采取座谈、查看资料等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运用文献研究、调查研究等研究方法,介绍当前S县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的现状,提出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的原因,从派出单位、派驻机构、驻在单位多个角度提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的建议。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通过分析S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现状,提出S县派驻机构在监督职责履行过程中存在着派驻机构运转不顺畅、监督职责落实存在不足、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工作思路不清晰等四方面问题,并找出其中存在的派驻机构制度建设不完善、思想认识转变不到位、“两个责任”意识不强、派驻干部能力素质欠缺等四方面原因,并据此提出完善基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能力的建议:完善派驻机构制度建设、聚焦主责主业、改进工作方法和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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