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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水力发电建设研究(1927-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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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绪论

第一章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水力发电事业发展概况(1927-1937)

1.1 南京国民政府之前的电力工业建设

1.1.1 电力工业在我国的起步

1.1.2 南京国民政府之前的水力发电建设

1.2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关于发展水力发电的认识

1.3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水力调查

1.4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的水力发电建设

第二章 抗战时期及战后水力发电事业发展(1937.1949)

2.1 战时国民政府水力资源勘测与水电建设

2.1.1 战时水力资源勘测

2.1.2 战时水力发电建设

2.2 战后国民政府对沦陷区水力发电事业的接收与管理

2.2.1 对东北地区水力发电的接收与管理

2.2.2 对台湾地区水力发电接收与管理

2.3 战后国民政府水力发电发展规划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水力发电事业特点

3.1 不统一的开发权与多样的兴办模式

3.2 水力发电工程集中于西部

3.3 建设多临近城市且规模以中小型为主

第四章 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水力发电事业评价

4.1 为能源较少区提供了电力

4.2 为战时各种工业提供了能源供应

4.3 为中国后来的水力发电发展奠定了基础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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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电力工业经过在中国数十年的发展,已经具有一定规模,而水力发电却相对发展较为缓慢。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满足后方电力需要,国民政府进行了大量水力发电工程建设,水力发电相较之前有了较大地发展。
  从1882年英商在上海创办我国第一座电厂起,电力工业开始在我国发展起来,到建国以前,电力工业在我国经历了晚清政府、北京政府以及南京政府几个发展时期。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我国电力工业已具有一定规模。
  水力发电虽作为电力工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中国近代电力工业发展中一直较少受到重视。南京国民政府建立时,欧美发达国家水力发电在其电力工业中已占极大比例,而当时中国水力发电在电力工业所占比例不足1%。当时一些有识之士便提出发展水力发电的设想,南京国民政府也对水力发电开始关注,对全国水力进行调查,着手发展水力发电。
  抗战爆发后,为了应对电力危机,缓解后方用电压力,南京国民政府在这一时期兴办了大量水力发电工程。抗战结束后,南京国民政府对沦陷区的水力发电工程进行了接收与管理,还成立全国水力发电工程总处来主管水力发电的发展。
  纵观南京国民政府的水力发电建设,其发展呈现出开发权不统一、分布地域不平均、电厂规模偏小等特点。这一时期的水力发电建设具有平衡电力工业分布,为西部地区有效地提供了电力能源,为新中国水力发电发展提供了大量人才等作用。南京国民政府水力发电建设在中国水力发电史上起了承上启下作用,也为中国今后水力发电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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