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一、相关案例简介
二、案例反映出的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失衡问题
第一章 平衡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的法理分析
1.1 继承法的本质
1.2 继承法的价值取向
1.2.1 继承法的正义价值
1.2.2 继承法的秩序价值
1.2.3 继承法的效益价值
1.3 继承法的立法目的
1.3.1 尊重传统习惯,维护家庭和谐
1.3.2 平等保护民事主体,实现利益的平衡
第二章 我国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失衡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2.1 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失衡的立法现状
2.1.1 继承人的继承选择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2.1.2 无条件的限定继承
2.1.3 遗产处理顺序不明确
2.1.4 缺乏遗产、财产分离的相关制度
2.1.5 缺少对遗产的公告和债权的申报程序
2.2 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失衡的原因
2.2.1 物质因素影响
2.2.2 立法观念陈旧
2.2.3 理论研究不深
2.2.4 救济手段缺乏
第三章 域外解决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失衡的立法经验
3.1 间接继承的相关制度
3.2 直接继承的相关制度
3.2.1 我国台湾地区
3.2.2 德国
3.3.3 瑞士
3.3 域外相关规定对我国平衡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的启示
第四章 解决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失衡的对策
4.1 实体权利方面的完善建议
4.1.1 增加对限定继承的条件限制
4.1.2 完善遗产清册,建立遗产管理制度
4.1.3 明确继承人之间的连带清偿责任
4.1.4 建立遗产债权的公告和申报制度
4.1.5 实行遗产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
4.2 程序方面的完善建议
4.2.1 实行公示催告程序和督促程序
4.2.2 实行遗产的诉前保全程序
4.2.3 调整举证责任的分担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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