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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研究——以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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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1.1.2研究意义

1.2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国外文献综述

1.2.2国内文献综述

1.2.3文献述评

1.3研究方法和内容框架

1.4论文的创新点和局限性

2财务舞弊基础理论

2.1财务舞弊的内涵

2.1.1财务舞弊的概念

2.1.2相关概念界定

2.2相关理论基础

2.2.1信息不对称理论

2.2.2 理性经济人假设

2.2.3 GONE理论

3 案例分析

3.1 大智慧公司财务舞弊案件介绍

3.1.1公司简介

3.1.2事件经过

3.1.3处理结果

3.2大智慧公司财务舞弊手段

3.2.1虚增销售收入

3.2.2提前确认收入

3.2.3少计成本费用

3.2.4提前确定购买日,虚增合并报表利润

3.3基于GONE理论的舞弊动因分析

3.3.1基于贪婪因子的动因分析

3.3.2基于机会因子的动因分析

3.3.3基于需要因子的动因分析

3.3.4基于暴露因子的动因分析

3.4财务舞弊对财务信息的影响分析

3.4.1对报表结构的影响分析

3.4.2报表项目异常现象分析

4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建议

4.1公司自身层面的防治措施

4.1.1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4.1.2打造合理有效的企业治理机制

4.1.3重视上市公司内部审计

4.1.4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4.2外部审计层面的防治措施

4.2.1保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4.2.2 加强财务报告舞弊专门项目审计

4.3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

4.3.1建立健全对投资者的损失赔偿制度

4.3.2多方监督及时披露

4.3.3健全第三方评价

5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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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参与资本市场活动的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増长,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获利。企业的经营状况关系着一系列相关者的权益,在这种发展背景下,上市公司能否真实地披露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就成为了一个尤为重要的问题。因此研究我国资本市场上具有典型意义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洞察财务舞弊的原因和动机,提出防范和治理财务舞弊的建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选取大智慧财务舞弊事件进行案例分析。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其在2015年对外宣告与湘财证券重组期间,被证监会查出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规定,涉嫌财务造假、舞弊行为。经查明,大智慧公司在2013年存在虚增收入、提前确定合并日期虚增利润等行为,成为证监会2015年专项执法典型案件。
  本研究将理论与案例结合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公司概况,并对其财务舞弊手段进行了简要的叙述和分析;结合理性经济人假设,以GONE理论为基础,从贪婪因子、机会因子、需要因子、暴露因子四个方面对大智慧公司的舞弊动因进行了分析。从贪婪因子来看,舞弊是出于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贪婪心理,避免在亏损的情况下作为公司股东利益受到损失。从机会因子来看,公司“一股独大”的治理结构导致股权和管理控制权过于集中,不符合分权制衡的原则,内部监督部门也无法发挥职能,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形同虚设,公司内部控制流于形式。从需要因子来看,上市以来公司发展业绩不稳定,通过财务舞弊避免了暂停上市的风险;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增大,行业竞争对手纷纷转变盈利模式寻求突破,进一步在竞争市场中挤压了大智慧的盈利及生存空间,管理层急于拓展传统业务以外的营收渠道,并且展开大量收购,却没有达到预期成效,业绩持续下滑;在扩张过程中人员大幅增加,加重了公司的管理成本,公司的盈利模式急需寻求突破;基于战略转型的需要,大智慧欲并购湘财证券,为了使公司符合证券公司的股东资格,便通过障眼法修饰财务报表以通过证监会的审查。从暴露因子来看,由于外部审计缺乏独立性以及注册会计师没有秉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精神、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落实监督职能、证监会处罚较轻等原因,使上市公司缺乏舞弊行为被暴露的危机感。接着从财务舞弊对财务信息的影响方面入手,分析了财务舞弊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程度以及财务舞弊对反映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关键指标的影响。同时,由于财务舞弊使得报表项目如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与往年同期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公司对此缺乏合理解释,提出可以通过现金流量更为准确地判断企业经营的真实水平。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看,公司管理者掌握的信息是充分的,而市场上的其他参与者如投资者、债权人、税务部门、审计单位等不能充分获取信息,处于不利的地位。基于前文的分析阐述,结合信息不对称理论,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从上市公司自身层面和外部审计层面以及外部监督层面的防范治理建议。从上市公司自身层面来讲,首先管理者要重视内部控制,并评估企业发展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规范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其次,公司治理方面,设计合理的股权制衡结构、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形成“审计-建议-再审计”流程,有针对性地进行舞弊审计。为了保障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建议通过立法的手段推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同时严格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完善独立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外部审计层面,对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出了建议,同时还要加强财务报告舞弊专门项目审计。外部监督的作用也不可或缺,包括建立健全对投资者的损失赔偿制度,多方监督及时披露,健全第三方评价。只有这样的内外结合才可以有效的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的发生。

著录项

  • 作者

    龚滢旭;

  • 作者单位

    河南大学;

  • 授予单位 河南大学;
  • 学科 会计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海福安;
  • 年度 2017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F279.246;F832.51;
  • 关键词

    上市公司; 企业管理; 财务舞弊; 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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