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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责任血管微血管减压术治疗原发性三叉神经痛疗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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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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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价微血管减压术治疗原发性三叉神经痛的疗效;分析责任血管类型与微血管减压术疗效的关系。 方法:回顾性研究2014年2月~2016年12月期间;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功能神经外科住院;首次接受微血管减压手术治疗的63例原发性三叉神经痛患者。患者入院后常规行三叉神经MRTA扫描以及头颅CT扫描;除外继发性病因;行微血管减压术。术中显露三叉神经范围包括:从神经出脑干区到Meckel’s腔入口。根据术前影像资料及术中所见;明确责任血管;排除1例病例(未发现责任血管);62例入组病例按照其压迫血管类型不同分成三组:动脉压迫组(责任血管为小脑上动脉或小脑前下动脉)45例;动静脉联合压迫组13例;静脉压迫组4例。分离周围结构;解除责任血管对三叉神经的压迫;对不同的责任血管采取不同的减压方式。将患者术后恢复情况分为:①治愈:术后面部疼痛完全消失;截至随访时未再出现疼痛;②改善:术后面部疼痛症状基本消失;偶发轻度疼痛;但无需药物治疗;③无效:面部疼痛无明显改善;仍需药物治疗。观察、记录所有患者术后住院期间及随访期间的疗效与并发症情况;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观察并记录所有患者手术效果及术后并发症1~3年;平均随访时间1.44±0.64年。62例患者中;治愈50例(80.65%);改善6例(9.68%);无效3例(4.83%);有效(治愈+改善)56例;总有效率为90.32%。动脉压迫组45例患者;有效43例(95.56%;43/45);动静脉联合压迫组13例患者;有效10例(76.92%;10/13);静脉压迫组4例患者;有效3例(75%;3/4);三组间疗效差异比较无统计学意义(χ2=5.071;P=0.079)。动脉压迫组45例患者;治愈40例(88.89%;40/43);动静脉联合压迫组13例患者;治愈8例(61.54%;8/13);静脉压迫组4例患者;治愈2例(50%;2/4);动脉压迫组与动静脉联合压迫组治愈率差异比较(χ2=1.845 ; P<0.001 ) ;动脉压迫组与静脉压迫组治愈率差异比较(χ2=1.329;P<0.001);三组间治愈率差异比较有统计学意义(χ2=4.287;P=0.042)。出现复发3例(4.84%);其中动脉压迫组1例(2.22%);动静脉联合压迫组2例(15.38%)。并发症主要为术后面部麻木2例;耳鸣1例;上唇带状疱疹1例。 结论: 1. 血管压迫三叉神经是原发性三叉神经痛的重要原因之一;微血管减压术治疗原发性三叉神经痛有效率高;复发、无效及并发症发生率较低;是有效的治疗方法。 2. 动脉性责任血管减压效果最好;动静脉混合型次之;静脉性责任血管效果最差;可能与静脉血管不易充分减压有关。术中仔细而系统的责任血管探査;对提高有静脉压迫的患者手术成功率是十分重要的。因本组病例数较少;其结论尚需多中心前瞻性临床对照研究进一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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