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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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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1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的概述

1.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业主成员权

1.2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

1.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理论基础

1.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的基本内涵

第2章 域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及对我国启示

2.1 域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

2.2 各国制度比较总结

2.3 各国制度对我国制度建立的借鉴意义

第3章 我国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现状

3.1 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的现实需求

3.2 我国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的理论研究与探索

第4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的设想

4.1增设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4.2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的责任主体

4.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的归责原则

4.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中的拍卖请求权

4.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的具体立法设计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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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剥夺,其本质上就是将业主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同体关系中予以驱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上的一项特殊制度,是一种惩罚和救济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能很好的应对日益增加的业主破坏建筑物区分所有关系或危及区分所有建筑物存续的行为,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有着重大和积极的意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在中国没有入法,本文以我国应该建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为出发点,首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的内涵和理论框架进行梳理,介绍业主成员权和区分所有建筑物之管理等相关概念。其次,通过对外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的立法模式的比较,分析对我国制度设立的借鉴意义。最后,本文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的具体法律制度设立提出一些构想。
  本文对设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的国家的制度进行比较研究,认为我国应该建立如同德国和日本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同时总结出了对我国制度建立的借鉴方面:首先,要具体化剥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具体情形。其次,要对剥夺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程序加以规定。此外,要对剥夺方式方法有正确的把握,既要维护其他区分所有权人的权益,也要注意防止剥夺制度的滥用。
  我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是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行为规定了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救济措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是一种针对严重违反业主义务行为的惩罚措施,故应规定在业主义务法条之后,建议规定在八十三条之后专条叙述。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是一种民事制裁、惩罚措施。鉴于此制度甚为严厉,如果规定模糊,势必会造成此制度的乱用或无法适用,所以本文将从制度可行性、责任主体、归责原则和具体法律设计来详细论述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同时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制度的具体法条设置进行大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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