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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文官制度的现代化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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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部分,清代文官制度概论

一、清代的中央与地方官制

二、清代文官的品秩与俸禄

三、清代官员的选拔与任用

四、清代文官的考绩与监察

第二部分,清末文官制度改革的动因

一、传统文官制度的弊端

二、从晚清幕府制度的嬗变看文官制度现代化改革的诉求

第三部分,清末文官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清末官制改革

二、文官选拔制度的改革

三、文官考绩与监察制度改革

四、清末俸禄制度的改革

第四部分,结论

一、清末文官制度改革的现代化意义

二、清末文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历史教训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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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初的中央首辅机构初为内阁后为军机处,中央行政机构的基本框架是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和都察院、理藩院,合称“八衙门”。清末实施官制改革,废除了旧内阁和军机处而代之以责任内阁,中央行政部门由六部扩充至十一部。清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基本特征是正式职官的编制非常少,这使得地方官不得不大量雇用幕僚与胥吏。清末官制改革,幕僚与胥吏被各种局、委、科、室所取代,政府的行政功能得以加强。清初,由于俸禄很低,官员们不得不借火耗等名目任意浮收。雍正时,实行火耗归公,在地方官中率先推行了养廉银制度,随即在京官中实行了双薪制。清季改革俸禄制度,实行高薪养廉。但由于国家财政非常困难,俸禄改革并不能有效推进。科举制是清代选拔官吏的正途,另有捐纳和保举为补充。清末废除科举制,而以学堂选官作为过渡形式。清代文官考绩每三年一举,京官称‘京察”,外官称“大计”。考核以“四格”.评等第,以“六法”论处分。清末,为了整顿吏治,清政府首先在州县官中推行了新的考绩制度。新制度不仅缩短了考核周期,以年度考核为主,而且,不再使用四格标准,而增加了与社会管理与经济发展方面的考核内容。清末文官制度改革的现代化意义是深远的,但它并没有挽救清政府灭亡的命运,这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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