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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天然林保护工程效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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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综述

1.1 天然林的类型

1.2 天然林的功能

1.3 天然林经营与保护的理论基础

1.4 国内外研究趋势

2 立题依据

3 研究区及工程概况

3.1 研究区环境

3.2 工程实施概况

4 研究方法

4.1 调查方法及技术路线

4.2 计算与分析评价方法

4.3 数据处理

5 结果与分析

5.1 林地资源与森林类型

5.2 工程不同措施与成效

5.3 生态效益

5.4 经济效益

5.5 社会效益

5.6 工程净效益分析

6 存在的问题与成功经验

6.1 存在的问题

6.2 可取的经验

6.3 主要对策与措施

7 结论与讨论

致谢

参考文献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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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委2000年12月印发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贵州省涉及长江流域天保工程的有8个市(州、地)、70个县(市、区、特区),贵阳市花溪区名列其中。2000年全省全面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后,花溪区作为长江上游乌江支流上游的水源汇集区之一,加之贵阳环城林带生态防护林建设的需要,成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的重点地区。但由于工程的实施受区域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森林资源、地区以及社区经济、当地居民文化素质等的影响,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性社会工程和生态环境工程。本研究立足于贵阳市花溪区近10年来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生产实践,对工程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评价,对工程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进而探索花溪区天然林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主要研究结果如下:
  1.花溪区天然林保护工程于1999年试点启动,实施范围涉及全区15个乡(镇、办事处)和孟关林场,纳入森林管护的林地面积31233.8hm2,其中有林地20253.56hm2,灌木林地10789.59hm2,未成林造林地190.62hm2。按林分起源分,包括天然林21193.61hm2,人工林10040.16hm2。全区森林管护总面积为31233.77hm2,管护责任落实率为100%。
  2.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前,主要森林类型是马尾松林、四旁林木、次生灌草丛、疏林和在沟谷残存的少数阔叶林。天然林工程实施后,森林类型有较大的变化,逐渐由实施前的马尾松纯林向针阔混交林、荒山荒地或疏林向乔灌结合的混交林或多物种的灌木林、乔木林转变。与工程实施前的1999年相比,森林覆盖率、森林总面积、森林蓄积分别提高了8.14%、55.36%、50.27%,物种丰富度、多样性程度大大增加,森林景观类型趋于多样化。
  3.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有较大的变化。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有效地保护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了森林生态环境,使森林固土保肥、涵养水源、固碳制氧等生态功能得到了更好的体现;同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对林区劳动力进行了再分配,不但解决了部分当地居民的就业,而且对人们爱护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总体而言,工程累积净效益显著,达3561.99万元,其中成效最大的是生态效益,至2008年,仅水源涵养、制氧固碳、固土保肥三项生态效益的累积价值就达14742.5万元,年增长为327.61万元;其次为社会效益,累积价值为334.19万元;直接经济效益一直都是负值,累积价值为-10361万元。此外,由于工程实施后林木等资源利用受限,后续产业发展较为薄弱,部分林区居民的经济收入降低现象仍旧存在。
  4.工程净效益研究表明,天然林保护工程利大于弊,天然林保护仍是一个长期性、永久性的工作。但要使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更深入民心,必须有效解决工程区后续产业发展问题,发展林区经济,增加林农收入,减少林农对森林资源直接利用的依赖性。因此,加强天然林保护与利用关系研究,探索工程区后续产业发展之路,将是花溪区乃至全国各地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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