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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信仰中的国家与地方社会关系研究——基于屯堡吉昌汪公信仰的民族学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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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屯堡文化是贵州独特的汉族亚文化,汪公信仰屯堡人非常重要的地方信仰。作为地方神的汪公,其从人到神,从“土贼”到“忠烈汪王”的历史过程,清晰地显示了这一信仰的国家建构,其背后的机理和目的,正是国家倡导的“价值观”,通过神性的普照而实现对地方社会的统摄。
  汪华出生在隋末的徽州地区,当时天下大乱,群雄割据。为保境安民,汪华建立吴国,称吴王。后李世民统一天下,汪华归唐。在汪华去世后,民间对其进行祭祀,但却并未得到国家的认可。不仅如此,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五》甚至称汪华为“贼帅”。一直到南宋因罗愿所撰《新安志》,汪华的形象才得到了颠覆性的重塑,汪华也逐渐被国家所接受,成为一个“正统化”的地方神祗。而在汪华从人到神的过程中,国家和汪氏宗族是两股最重要的推动力量。
  明朝时,汪公信仰随着大量从江南地区移入贵州的军士家庭及后移民被移入到了贵州,成为构建屯堡社会的力量之一。黔中汪公信仰,首先应源于明初调北征南的战争性质与汪公神圣性内涵的一致性。汪公信仰以汪公庙为载体,与其他重要宗教场所的兴建一道,不但一起参与了城市精神高地的构建,而且作为国家与军事移民社会关系中的黏合性因素,以其国家再次赋予的神圣光辉,引领了一个新兴城市建构中的国家化进程。与一般情况下村庄庙宇由当地居民修建机理不同,明洪武年间,大量坛宫庙宇建于普定卫、平坝卫、安庄卫所辖屯堡村寨之中,成为村庄社会形成的精神基础。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在吉昌村的汪公信仰活动中的作用经历了一个从禁止到默许,再到共谋的过程。进入21世纪,屯堡文化迅速转变为一种稀缺的文化资源,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一种资本,其地位也就随之急剧上升。而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对汪公信仰的认同从历史上的“价值观”逻辑转变为“资本”逻辑。但是就村庄生活而言,汪公是屯堡社区的“地方神”,守护着屯堡人的精神生活和行为底线,维持着屯堡社区公共秩序。吉昌汪公会作为基层权威组织在社区日常生活的显赫地位,发挥着对村庄的统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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