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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中越边界粤越段对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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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前言

第一章 粤越段对汛的准备工作

一、粤越段的界务交涉

二、粤越段的商务交涉

三、中越人民的抗法斗争

第二章 粤越段对汛督办的设立

一、《中越边界会巡章程》的签订

二、东兴对汛督办的设立

三、粤越段双边对汛之间的交涉

第三章 粤越段对汛的改革

一、海防的加强

二、《中越边境警察章程》

三、中法“会剿”

四、汛署间的交往

第四章 粤越段对汛的历史作用

一、边民的过境管理

二、东兴沿边商贸的发展

三、海上贸易的繁荣

四、广东边境地区邮政事业的发展

五、推动沿边地区教育的发展

结语

参考文献

读研期间发表的论文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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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汛是清末民国时期在中越边界设置的边境管理机构。中法战争后,中法两国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划定了中越边界,并于沿边地带设立了对汛。这一机构是中法交涉的产物,也是中国政治制度史和中法关系史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汛从清末的建立到民国时的发展见证了中法关系的演变和晚清政府及民国政府对西南边疆的管理过程。本文系统考察了广东对汛机构设置的背景、设置的过程及其职责,对汛机构职能的演变、组织机构的完善、在对外交涉和边政建设中的作用。清末对汛机构的设置是因中法战争后中越边境局势动荡,威胁到法国殖民当局和清政府的统治,中法统治者为维护共同利益勾结在一起,镇压中越两国边民的起义,对汛的交涉大都是围绕追捕所谓的“匪类”而起。另一方面,法国对中国仍虎视眈眈,且亡我之心不死。广东对汛机构驻扎边疆,加强管理,客观上推进了边疆建设,捍卫了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民国时期由于中法关系的改善,中法双边对汛之间少有冲突,更多的是友好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中越边境广东段相对安宁。因此,从双边对汛机构的交涉看,中法关系经历了从清末的敌对到民国时期的缓和两个阶段。从广东对汛机构的职能看,清末的对汛机构旨在军事与外交。到了民国时期,除原有职能外,另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广东对汛机构职能的转变,表明广东地方政府秉行中央政府之命,推行边政建设的结果。广东对汛督办区从政治、经济与文化各方面推进与内地一体化的政策,从而促进了对汛区的开发与建设,捍卫了边疆,巩固了国防,对全国乃至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均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清末民国时期广东对汛机构承载了中法关系的演变和边政建设的历程,两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民国时期,中法关系的改善,促进了中法对汛之间的友好对话和交流,客观上延续与加强了中越人民的传统友谊,加速了边区的开发,捍卫了边疆,巩固了国防。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有助于丰富近代中法关系史和中越关系史的内容,也有助于丰富中国政治制度史和广东地方史的内容。同时,对当代东南亚区域性合作及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中越边境贸易文化交流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作用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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