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一、概念与特征
(一)姓名、姓名权
1.姓名、姓名权概念
2.姓名权具有财产性属性
(二)名人姓名权的特殊性
1.更具财产价值
2.财产价值随知名度变化而变化
3.保护范围有限
(三)商标、商标权
1.商标
2.商标权与其特征
二、名人姓名权与商标权冲突形式
(一)用名人的真实姓名注册商标
(二)注册名人姓名谐音或拼音商标
(三)将与名人相同的自己姓名注册为个人商标
(四)使用已故名人姓名申请商标注册
(五)使用外国人的中文译名作为商标注册
三、名人姓名权与商标权冲突的产生以及特殊处理之原因
(一)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1.姓名权保护机制不具体
2.解决冲突的法律依据不成体系
3.《商标审查标准》有待优化
(二)我国现行商标审查机制存在弊端
1.在先权利审查违反民事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
2.名人在先姓名权审查不全面
3.在先权利审查增加商标注册周期
(三)救济途径存有阻碍
(四)实践中冲突原因
1.追求暴利
2.构成要素的相似性
3.被侵权名人维权意识淡薄
(五)名人姓名权与商标权冲突需特殊处理
四、名人姓名权与商标权冲突危害
(一)严重损害了在先姓名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国外名人姓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解决及借鉴
(一)美国
1.采用双重权利保护模式
2.救济方式
3.评论
(二)英国
1.采用间接保护模式
2.救济途径
(三)德国
1.采用统一的权利保护模式
2.救济方式
3.评论
(四)国外立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六、对我国解决名人姓名权与商标权冲突问题的建议
(一)解决的原则
1.保护在先权利平衡各方利益
(二)解决冲突的具体措施
1.以侵权法为主体综合考虑其他相关法律
2.完善《商标审查标准》
3.采用关联性标准来认定商标是否构成姓名权侵权
4.将在先权利审查制度直接取消
5.采用“经济补偿为主,撤销为辅”的责任承担方式
6.增强姓名权人的法律意识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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