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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大纠纷”调解处理及其思想政治工作对策探索——以灌阳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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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

1.1选题缘由

1.2文献综述

1.3研究意义

第二章 农村“三大纠纷”形成的原因及现状

2.1农村“三大纠纷”的现状

2.1.1灌阳县农村“三大纠纷”的有关案例

2.1.2农村“三大纠纷”的新情况——乡镇企业与农民纠纷

2.2农村“三大纠纷”形成的原因分析

2.2.1经济利益冲突是农村“三大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

2.2.2土地使用权属确认或法律界定不明确是纠纷产生的社会原因

2.2.3思想文化素质不高、传统宗族思想影响是农村“三大纠纷”产生的重要因素13

2.3农村“三大纠纷”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影响

2.3.1农村“三大纠纷”制约农业生产活动和经济发展

2.3.2农村“三大纠纷”影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

2.3.3农村“三大纠纷”影响农村道德建设和精神精神建设

第三章 农村“三大纠纷”调解处理存在问题分析

3.1利益关系主体不明确,行政能力水平不高

3.1.1纠纷利益关系主体不明确

3.1.2干部的行政能力水平不高

3.2纠纷调解处理中思想政治工作尚未发挥应有作用

3.2.1农村基层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意识不到位

3.2.2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不高

3.2.3思想政治工作条件简陋

3.2.4纠纷调解处理信息共享不畅通

3.3村民思想文化素质不高

3.3.1传统的宗族观念影响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共同发展

3.3.2愚昧落后的封建习俗引发农村矛盾纠纷

3.3.3封闭的小农文化障碍阻碍村民正常的沟通与交流

3.3.4眼光短浅和胸怀狭隘制约农民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

第四章 解决农村“三大纠纷”的理论、政策和法律依据

4.1解决农村“三大纠纷”的理论依据

4.1.1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是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理论依据

4.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现阶段解决我国农村纠纷的理论依据

4.2解决农村“三大纠纷”的政策指导

4.2.1以阶级斗争理论为原则解决农村纠纷的方针政策

4.2.2“一号文件”是解决我国农村纠纷的政策指导

4.2.3广西调解农村“三大纠纷”的具体政策

4.3解决农村“三大纠纷”相关法律法规

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4.3.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3.3《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

第五章农村“三大纠纷”调解处理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5.1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5.1.1确立执政为民的调解处理纠纷的指导思想

5.1.2确立公平、公正处理纠纷的工作理念

5.2充分发挥纠纷调解处理中思想政治工作应有作用

5.2.1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

5.2.2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5.2.3改善思想政治工作条件,确保调解处理工作的时效性、实效性

5.2.4强化纠纷调解处理信息共享,确保思想政治工作的一致性、连续性

5.3加强思想文化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

5.3.1消除宗族观念的消极影响,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5.3.2消除愚昧落后的封建习俗,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观念

5.3.3消除封闭的小农文化障碍,加强农村群众间的沟通与交流

5.3.4消除眼光短浅和胸怀狭隘,培养长远眼光和宽广胸怀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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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三大纠纷”(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以其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重大影响表明,它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农村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农村“三大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原因,包括经济利益冲突、土地使用权属确认或法律界定不明确和农民整体思想文化素质不高等等。同时,农村“三大纠纷”对农村经济社会产生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主要有:制约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影响农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建国以来,我国已基本形成一套指导处理农村矛盾纠纷的相关理论、政策,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农村基层自治制度、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理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等等。在长期的农村“三大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中,已形成了一套调解处理农村“三大纠纷”的工作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纵观当前我国解决农村“三大纠纷”的基本方法,多着眼于从法律和行政手段的方面进行解决,很少从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角度去思考和寻求矛盾纠纷的解决方法,这是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利益关系主体不明确、调解处理中思想政治工作未发挥应有作用、群众思想文化素质不高。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培育农村文明风尚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从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角度探索现阶段农村“三大纠纷”的调解处理,创新解决农村“三大纠纷”的工作方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必须努力搞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在农村“三大纠纷”调解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即:树立执政为民的工作观念,明确利益关系主体;充分发挥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应有作用;提高农村群众思想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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