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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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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3.3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

2.1.1 广西北部湾

2.1.2 区域生态环境

2.1.3 近海生态环境

2.2 理论基础—协同治理

2.2.1 协同治理的源起

2.2.2 协同治理的内容

2.3 协同治理与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契合性

2.3.1 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的特征

2.3.2 协同治理与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治理的契合

第三章 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保护现状及其问题分析

3.1 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基本状况

3.1.1 广西北部湾近海海域区域界定

3.1.2 广西北部湾海洋经济发展概况

3.1.3 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

3.2 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2.1 协同意识逐渐觉醒,但多元主体协同网络尚未形成

3.2.2 协同行动初步探索,但协同水平和层次尚处初级

3.2.3 协同组织初步构建,但协同组织化程度较低

第四章 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协同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4.1 广西北部湾区域共同体发展理念淡薄

4.1.1 区域“竞争性发展”理念强化非合作化

4.1.2 区域间利益博弈诱使自私自利行为

4.1.3 区域主体间信任危机弱化协同动力

4.1.4 区域主体责任缺失诱导集体行动困境

4.2 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完善

4.2.1 生态环境治理法制体系构建滞后

4.2.2 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执行力不强

4.3 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保护组织体制有待改革

4.3.1 区域内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分散化

4.3.2 地方政府“单中心”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4.3.3 地方政府“体制吸纳”限制了多元主体有效参与

4.4 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不健全

4.4.1 多元主体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

4.4.2 数据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不完善

4.4.3 生态环境问责机制不健全

4.4.4 生态环境绩效考评机制不完善

第五章 加强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保护协同治理对策

5.1 加强广西北部湾区域一体化发展理念构建

5.1.1 促进区域协同治理共识构建

5.1.2 推进“区域协同治理”理念转变

5.1.3 培育区域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理念

5.2 培育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共同体建设

5.2.1 构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利益共享

5.2.2 培育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共担

5.2.3 塑造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深度信任

5.3 加快广西北部湾区域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建设

5.3.1 健全区域生态环境法制体系

5.3.2 完善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制度

5.4 健全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保护多元主体协同体制

5.4.1 合理界定跨区域协同组织的职能定位

5.4.2 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多元协同治理网络

5.5 推进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机制建设

5.5.1 建立广西北部湾大数据信息整合共享机制

5.5.2 建立利益相关者参与协商的生态补偿机制

5.5.3 完善政府生态环境责任追究问责机制

5.5.4 完善政府生态环境政绩考核评价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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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广西北部湾沿海开发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与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如何维持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促进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地方政府建设广西北部湾的重要任务。
  目前,“全能型政府”治理理论和政府“单中心”治理模式仍占主导,“行政分割”和“属地管理”原则依然为地方政府所奉行,两者结合造成了地方政府在治理区域公共问题上的“独立作战”状态。也因此导致了政府在解决区域公共问题时往往面临“政府失败”的困境。本文研究的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就属于此,跨区域的海洋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具有跨界性、随海水流动具有传染性,在治理上具有复杂性,传统的政府治理再难以有效治理。
  由此,加强区域政府合作,将社会力量纳入近海生态环境的多元治理体系中势在必行。而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成熟以及社会公众对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关切为此提供了必要前提。然而,传统“分割性”和“碎片化”的行政管理模式仍阻碍这一进程的发展,为打破区域分割,加强组织联合,同时动员社会多元力量,特别是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到治理体系中,就必须创新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而协同治理结合了协同学和“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此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范式。
  本文以介绍协同学和“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切入点,以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的保护为研究对象,分析协同治理理论与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契合性,阐释了目前治理效果较为不显著的基本现状,进而从区域共同体发展理念、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组织治理体系和配套机制等层面解剖其原因,最后提出需通过加强广西北部湾区域一体化和整体化发展理念转变、培育区域共同体、健全和完善区域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和加强相关配套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来推进广西北部湾近海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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