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共享单车停放侵害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概念
1.1 共享单车含义及特点
1.2 共享单车停放侵害公共利益的含义及类型
1.3 共享单车停放侵害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的含义
1.3.1 共享单车停放侵害私益救济与公益救济的区别
1.3.2 共享单车停放的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区别
第二章 共享单车停放引起的诉讼现状及原因分析
2.1 共享单车停放产生的纠纷及诉讼类型
2.1.1 共享单车停放侵害私益在普通民事诉讼得到救济
2.1.2 共享单车停放管理不当检察院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1.3 共享单车停放在民事公益诉讼方面适用较少
2.2 共享单车停放纠纷极少进入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因
2.2.1 事后救济观念影响
2.2.2 共享单车停放侵害公共利益未纳入受案范围
2.2.3 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过窄
第三章 共享单车停放侵害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完善建议
3.1 树立公共利益保护预防为主观念
3.2 明确受案范围
3.3 扩大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
3.4 构建诉讼保障机制
3.4.1 设立公益诉讼基金
3.4.2 设立公益律师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