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
1.3.2 创新点
2 债权多重让与下权利归属的一般问题
2.1 债权多重让与的界定
2.1.1 债权多重让与的概念
2.1.2 债权多重让与和相关概念的区别
2.2 债权多重让与问题形成的原因
2.2.1 债权多重让与形成原因的经济学分析
2.2.2 债权多重让与形成原因的法学分析
2.3 债权让与制度的历史演进
2.3.1 大陆法系国家债权让与制度的演进
2.3.2 英美法系国家债权让与制度的演进
2.3.3 我国债权让与制度的发展进程
3 债权多重让与下权利归属的比较法考察
3.1 大陆法系国家对债权多重让与权利归属的规定
3.1.1 德国法的规定
3.1.2 法国法的规定
3.1.3 日本法的规定
3.2 英美法系国家对债权多重让与权利归属的规定
3.2.1 英国法的规定
3.2.2 美国法的规定
3.3 国际公约对债权多重让与权利归属的规定
3.4 债权多重让与下权利归属规则的优劣性比较分析
3.4.1 时间在先权利在先规则
3.4.2 通知在先权利在先规则
3.4.3 登记在先权利在先规则
3.5 国外债权多重让与下权利归属规定的借鉴
3.5.1 注重债权让与中的利益平衡
3.5.2 重视债权让与的公示性效果
3.5.3 肯定受让人通知债务人的效力
3.5.4 注重区分债权让与中的第三人
4 我国债权多重让与下的权利归属的现状与问题
4.1 我国债权多重让与下权利归属的立法现状
4.1.1 民法通则的规定
4.1.2 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4.2 我国债权多重让与下权利归属的学界观点
4.2.1 时间在先权利在先规则说
4.2.2 通知在先权利在先规则说
4.2.3 登记在先权利在先规则说
4.3 我国债权多重让与立法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4.3.1 未明确债权多重让与下的权利归属规则
4.3.2 债权多重让与下受让人利益保护水平低
4.3.3 未明确规定债权移转的时间
4.3.4 缺乏债权让与对抗债务人以外第三人的要件
5 我国债权多重让与下权利归属制度的重构及完善
5.1 我国债权多重让与下的权利归属规则选择
5.1.1 我国适用通知在先权利在先规则的合理性
5.1.2 通知在先权利在先规则适用的例外
5.2 提高受让人的利益保护水平
5.2.1 赋予受让人债权让与通知的权利
5.2.2 明确赋予受让人辅助请求权
5.3 明确债权移转的时间
5.3.1 债权让与合同生效不是债权移转的生效要件
5.3.2 明确肯定债权让与通知是债权移转的生效要件
5.4 规范债权让与对抗债务人以外第三人的要件
5.4.1 规范债权让与通知的形式
5.4.2 完善债权让与形式的公证手段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