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信任服务制度研究——以欧盟《eIDAS条例》与《电子签名指令》比较为视角
【6h】

信任服务制度研究——以欧盟《eIDAS条例》与《电子签名指令》比较为视角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1 绪论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问题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2 从《电子签名指令》到《eIDAS条例》

2.1《电子签名指令》建立的法律框架

2.2 《eIDAS条例》建立的法律框架

2.3 信任服务的界定

3《eIDAS条例》信任服务部分对《电子签名指令》的继承

3.1 内部市场原则

3.2 电子签名

3.3 监管机构的设立

3.4数据保护

4《eIDAS条例》信任服务部分对《电子签名指令》的发展

4.1 调整范围

4.2 对服务提供者的管理

4.3 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履行与责任承担

4.4公共机构对电子签名的承认

4.5电子文档

4.6 通知义务

4.7 信任服务包含的服务类型

5 信任服务制度评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5.1信任服务制度评析

5.2 我国发展信任服务制度的启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展开▼

摘要

电子商务发展如火如荼,但不健全的法律框架降低了电子商务各参与方使用电子商务的信心,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欧盟2014年出台的《eIDAS条例》废除了原欧盟《电子签名指令》,将原指令内容经修改扩充后加入到条例信任服务部分中,并加入了电子身份确认的内容,是目前解决电子商务各参与方信任问题的最新立法成果。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归纳出了学界对《电子签名指令》与《eIDAS条例》现有规范的研究现状与问题;第二部分列出《电子签名指令》与《eIDAS条例》建立的简要法律框架,直观的展示出两部法律的变化并简要介绍信任服务的内在含义;第三部分深入分析《eIDAS条例》信任服务部分与《电子签名指令》规定相一致的内容,并指出条例在此基础上小幅改动的原因;第四部分深入分析《eIDAS条例》信任服务部分对《电子签名指令》大幅修改的内容,并结合学界的最新研究探究其修改的原因及对修改后内容的质疑,以及被首次纳入法律进行规范的《eIDAS条例》新增的内容,包括电子印章、电子登记传输服务、网页电子认证服务、电子时间戳等内容的理论含义与实践应用;第五部分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对《eIDAS条例》整体进行评价,并在分析我国立法现状的前提下建议我国正在制定中的《电子商务法》也将实践中已广泛使用的电子印章、电子登记传输服务、网页电子认证服务纳入到电子认证服务体系中,并明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过程中应履行的最低义务,缩小我国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制定行业规则的权利,以促进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良性发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