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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1.1对当前城乡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价
1.2城乡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研究的意义
1.2.1新一轮城乡建设高峰期迫切需要保障城乡规划的全面实施
1.2.2城乡规划法的出台要求广东不断从法制化的轨道上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1.3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1.3.1主要观点
1.3.2研究的主要方向
1.4.研究内容
第二章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必须全过程维护城乡规划的科学性
2.1对城乡规划科学性的认识
2.1.1城乡规划的属性要求城乡规划必须具有科学性
2.1.2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保障了城乡规划的科学性
2.1.3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是城乡规划实施的重要基础
2.2影响城乡规划科学性的因素分析
2.2.1城乡规划自身的不确定性
2.2.2城乡规划的决策与审批
2.2.3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和基础研究支撑力不足
2.2.4多种规划并存,影响了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2.3小结
第三章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必须规范参与主体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1参与主体
3.1.1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3.1.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及其注册规划师
3.1.3单位、个人及公众
3.1.4各级人大常委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及村民代表会议
3.2利益主体
3.2.1政府及其部门
3.2.2城乡规划机构及规划师
3.2.3市场活动的利益集团
3.2.4社会公众
3.3小结
第四章广东省城乡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的创新实践
4.1规划委员会
4.1.1规划委员会制度在广东省的实践
4.1.2香港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
4.1.3规划委员会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4.2城乡规划公众参与
4.2.1西方国家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经验
4.2.2广东省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的建立与实践
4.2.3增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
4.3控制性详细规划
4.3.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4.3.2发展历程及面临的问题
4.3.3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4.3.4不断完善编制技术,维护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科学性
4.4城乡规划实施评价机制
4.4.1规划实施评价在国外的实践及理论
4.4.2国内规划评价的理论及实践
4.4.3规划实施评价的基本理念及意义
4.4.4开展城市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原则
4.4.5规划评估的主要内容
4.5小结
第五章 以法制化维护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5.1城乡规划与法制化建设
5.2广东省的城乡规划法制化建设实践
5.2.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5.2.2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5.2.3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
5.3完善广东省城乡规划立法的对策探讨
5.3.1尽快制定《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5.3.2制定广东省城乡规划实施评价条例
5.4小结
结 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