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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体为矛——“开胸验肺”事件的社会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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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一)“开胸验肺”事件概述

(二)问题的提出

(三)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二文献梳理

(一)与“开胸验肺”事件相关的文献

(二)伤残农民工权益维护研究文献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理论

(二)分析框架

(三)资料的来源和研究方法的使用

第二章“开胸验肺”事件再现

一不开胸,又能怎么办?

二那就开胸!

三开胸,白开了!?

四新闻媒介的介入

五全国总工会的介入

六卫生部派出“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督查组

第三章“开胸验肺”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一地方政府对维权目标的定位及偏离

(一)地方政府在伤残农民工权益保护中的责任及其偏离

(二)新密市政府与耐才行业的利益同构

(三)新密市政府应对伤残农民工权益维护的思路及策略

二企业对维权环境的适应及突破

(一)企业在劳动者工伤及职业病防范中的责任及其选择

(二)振东公司通过经济发展实现政府对职业病防范的要求

(三)社会资本运用与应对公众对农民工权益的要求

(四)日常管理策略与应对农民工对权益维护的策略

三张海超维权目标的确定及相关策略的运用

(一)维权目标的确定及坚持

(二)“开胸验肺”之前维权策略的运用

(三)“身体维权”

四相关法律法规整合功能的失效

五社会力量缺失

(一)社会力量在职业病防治中的类型及作用

(二)“开胸验肺”事件中缺失的社会力量

六小结

第四章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二讨论

(一)研究的局限性

(二)尚需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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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采用社会学的叙事方法对“开胸验肺”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进行了还原,动态的展示了参与该事件的个人、企业、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公众等不同层次社会主体之间的互动过程和博弈方式。在此基础上我们借用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将“开胸验肺”事件作为一个社会行动系统进行分析,揭示了影响该事件发展的结构化因素和内在逻辑。
   研究发现“开胸验肺”事件之所以出现,是由于当前我国社会伤残农民工维权系统中的社会环境系统功能失调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地方政府维权目标的偏离。地方政府基于经济发展目标的追求,忽视了伤残农民工的权益维护;二是企业主动营造有利于自己的维权环境。企业作为经济利益追求的行动主体,采取地方社会关系网络构建、日常管理策略、对相关维权法律的运用,来构建有利于自己的维权环境;三是法律整合功能失效。相关法律制度的漏洞及地方政府、企业的选择性执法致使法律的整合功能失效;四是社会力量缺失及未能发挥作用致使维权模式维持功能无法实现,这一切都导致了伤残农民工在当前的权益维护系统中无法实现自己的权益维护。
   “开胸验肺”事件的出现表明,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博弈性特征。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力量等利益主体基于各自的利益,运用相关策略展开博弈,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相关利益整合机制的不完善加剧了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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