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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形名”与“刑名”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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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现状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

第二章 刑名与形名考证

2.1 先秦时期“刑”与“形”的字意

2.2《韩非子》一书的考证

2.3 “刑名”一词的使用

2.4 小结

第三章 形名

3.1 正名主义

3.2 形名的内容

3.3 虚静的认识论

第四章 刑名

4.1 法家刑名传统

4.2 刑名的内容

4.3 辅以赏罚

第五章 差异与融合

5.1 差异

5.2 融合

第六章 法与术的应用

6.1 法

6.2 术

6.3 矛盾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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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名”是先秦时期的一个重要议题,这个问题首先由孔子提出,之后诸子也都认识到“名”的重要性,并进行了讨论,从而形成了战国时期的“名辩思潮”。处于战国末期的韩非同样受到了“名辩思潮”的影响,提出了自己的名论。韩非的名论是通过“刑名”与“形名”进行论述的,然而学者大多认为“刑”与“形”两字古时通用,将两者均视为“形名”。但是这样解释两词并不合适,韩非在使用这两词时是有所针对的,是为了分别处理不同的问题。本文目的就是对两者的含义进行分辨,并进一步分析韩非这样使用的意义,以及在其政治思想中的应用。
  本文首先对“刑”与“形”字进行了文字学上的梳理,证明了这两个字在韩非时代的含义就有所不同。然后对《韩非子》一书的真伪与流传进行了考证,以此说明两个字同时使用的原因,并不是由于后人编写与传抄错误所造成的。而且结合汉代学者对于“刑名”的用法,可以发现就是特指法家思想,与一般所讲的“形名”并没有直接联系。
  然后分别对《韩非子》文本中“形名”与“刑名”的用法进行分析。前者主要是讨论自然事物的形状与名称的关系,这种思路继承了儒家正名主义的观点,并使用了黄老的方法进行论证;后者则是讨论政治环境中的法令与执行的过程,这个理论始于邓析,在申不害和商鞅时得到发展,最后由韩非完善。两者之间的差异正是由于“形”与“刑”含义不同所导致,但是韩非通过“名”将两者进行了结合。申商刑名提供了实际的政治手段,但缺乏理论的说明;黄老形名对“名”的制定有详细的说明,却无具体的执行方法。韩非将两者联系起来,构建了一个“道—形名—刑名”的框架,形成了一套以道为起点赏罚为执行方式的政治哲学。
  作为政治实践的“法”与“术”也是在这个框架上建立的。“理”是“道”在事物中的体现,“名”为“理”符号化的结果,因此“名”就具有了规定事物的能力,将“名”制度化也就形成了“法”。虚静原本是一种认识论,圣人使用这种方法来体悟“道”,从而正确认识事物的形与名,韩非将这种方法引入政治实践当中,用来审查刑与名,也就成了为“术”。然而韩非为君主提供的“法”与“术”,却又与君主本人的存在相矛盾,导致这个体系最终无法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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