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非犯罪化视角下的聚众淫乱罪
【6h】

非犯罪化视角下的聚众淫乱罪

代理获取

摘要

聚众淫乱罪是1997年刑法取消了流氓罪这一口袋罪,从原流氓罪中划分出来的罪名。其特点是首要分子纠集男女多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纯粹为了追求性刺激而在一起进行的性行为。去年两会期间,有学者认为聚众淫乱罪近20年来很少被司法机关适用,已严重过时,建议取消,这一提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轰动全国的南京副教授换妻案再次把是否废除该罪名的争议推向高潮,并向立法和司法机关提出新的挑战。然而,与现实情形相对比的是我国刑法对于聚众淫乱罪的规定有众多不合理之处,造成了司法实践的混乱。与此同时,受到当今世界风起云涌的非犯罪化思潮的影响,聚众淫乱罪在我国究竟何去何从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在比较部分国内外和相关地区对于此类犯罪的立法规定的基础上,探究了我国现行立法的不足,并结合相关的争议问题,立足我国现实国情,论述聚众淫乱罪在我国应部分非犯罪化以及罪名和刑罚的重构,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本研究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通过南京副教授换妻案的引入,提出聚众淫乱罪是否应该废除的问题。第二章是聚众淫乱罪的立法背景、含义、分类、特征、立法现状及缺陷。第三章从“无被害人犯罪”的角度分析非犯罪化。第四章从理论层面和立法实践两方面探讨聚众淫乱罪部分非犯罪化的相关问题。第五章则分析借鉴国内外和相关地区的有关立法,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